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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买五味子饮料后状告商家 要求退还货款并索赔
文章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10/3/16  

    不久前,王老吉的“夏枯草门”事件闹得沸沸扬扬,饮料中的中药成分成了众矢之的。上海市民潘先生在超市买了含有中药五味子成分的饮料后,认为五味子和夏枯草一样,均不属我国“既是食品又是药品品种名单”。他为此把上海世纪联华超市黄浦有限公司与代理商上海津丰食品有限公司告上法院,索赔十倍货款5538元。昨天,记者在黄浦法院旁听了此案。

  顾客称饮料存两大问题

  35岁的潘先生于去年年底在西藏南路上的世纪联华超市买了13盒韩国进口食品三和五味子果肉饮料,他回家后发现饮料存在两大问题。首先,五味子是一味中药材,未列入2002年卫生部发布的“既是食品又是药品品种名单”,因此不能将其按照食品名义生产销售。不过,卫生部又将五味子列入保健食品原料名单,这意味着五味子类产品必须经过申报获得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后方能取得合法的生产销售资格。而两被告至今未提供相关证书,因此该饮料使用五味子为配料,涉嫌缺乏国家行政部门认定。其次,饮料外盒的标签上明确写道,配料含有柠檬酸等,但下方又写有“无添加剂”字样。众所周知,柠檬酸是一类常用的添加剂,因此该自相矛盾的饮料标签存在误导消费者的嫌疑。潘先生认为,两被告对销售的涉案饮料把关不严,致使存在安全隐患的食品流入市场,因此要求按照《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退还553.8元的货款,并赔偿十倍货款5538元。

  法庭上,上海世纪联华超市黄浦有限公司与代理商上海津丰食品有限公司的律师辩称:三和五味子果肉饮料毋需进行食品安全评估。而标签则是根据韩国方面提供的信息撰写的,也获得了国家卫生检验检疫部门认定,这表明标签是符合规范的,不存在问题。

  庭审结束后,原被告双方均愿意接受法院调解。

  涉案饮料网上仍有销售

  据潘先生说,涉案的三和五味子果肉饮料已经在超市下架。不过,记者调查发现,不少网络卖家依然在售卖该饮料。

  在一家知名购物网站上,记者看到相同品名、外包装与规格的三和五味子果肉饮料售价为28元,比潘先生在超市购买的每盒42.6元的价格低了不少。据店主介绍,该饮料是韩国原装进口的,由于运费关系,因此比正规店家便宜,由于五味子有帮助睡眠的作用,因此销量还不错。记者随后询问五味子是否能用作饮料,店主对此感到很惊讶:“为什么不能?五味子这味中药已经沿用了几千年,难道安全性还得不到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