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吃了问题食品工商先行赔付
文章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10/3/13  

 荆楚网消息 (楚天都市报) (记者王功尚特约记者梅应华通讯员付立明)昨日,随州市工商局宣布,从即日起,消费者在辖区内购买到假冒伪劣食品,由工商部门先行赔付。据悉,这一制度是全国首创,工商部门希望以此将随州打造成全国食品消费最放心的城市。

  该制度规定,消费者凡在随州市正规食品经营点购买假冒伪劣食品,一个月内可携带所购食品票据原件或复印件,以及食品包装、标签或假冒伪劣食品实物,向购物点基层工商分局投诉。经查实后,可由工商分局按规定向消费者先行退付购物款。

  据随州市工商局介绍,投诉的问题食品不需送检的,从投诉次日起7个工作日内给予赔付;需要送检的,30个工作日内给予赔付。工商部门还将通过设立赔付专项基金,实行专款专用,为先行赔付提供资金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