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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称广州市园艺实业、广州市乐康食品产的蜂产品被检出不合格
文章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更新时间:2014/1/21 15:18:28  

 中国质量新闻网消息  2013年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本市生产领域蜂产品进行了本年度第十二批日常抽样检验,共抽取了8家企业生产的11批次产品,经检验不合格3批次,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27.3%。

    本次抽样检验的依据为GB 14963-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蜂蜜》、GB 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28050-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等标准和国家相关规定的要求。蜂产品制品的检验项目为:果糖和葡萄糖、铅、砷、柠檬黄、日落黄、霉菌、菌落总数、大肠菌群、致病菌(沙门氏菌、志贺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标签。蜂蜜的检验项目为:铅、锌、柠檬黄、日落黄、霉菌计数、菌落总数、大肠菌群、致病菌(沙门氏菌、志贺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嗜渗酵母计数、果糖和葡萄糖、蔗糖、标签。

    抽查发现,标称广州市乐康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野蜂桂花冬蜜(500克/瓶 2013-09-30)、荔枝蜜(500克/瓶 2013-05-26),及标称广州市园艺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益蜂园多花种蜂蜜(百花蜜)(375g/瓶 2013-10-25),标签项目不合格。

    质监部门表示,食品标签是消费者了解产品最直接的工具。食品标签标注的内容不规范、不完善,会误导消费者。造成标签不合格的原因是企业可能对相关的标准不熟悉、不了解,不重视,造成了标签标示不规范。

 

 

产品名称

商标

规格型号

生产日期或批号

标称生产单位

标称生产单位地址

不合格项目

标准值

实测值

多花种蜂蜜(百花蜜)

益蜂园

375g/

2013-10-25

广州市园艺实业有限公司

广州市从化太平镇神岗村上村高田

标签

按照GB 28050-2011第4章要求

蛋白质的“0”界限值不符合要求(标注为“0.2g)”)

野蜂桂花冬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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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

2013-09-30

广州市乐康食品有限公司

广州市番禺区洛浦街西三村安置区18

标签

按照GB 28050-20114章要求

1.能量单位标注不规范,标注为“KJ”;
2.蛋白质、脂肪的含量未标注单位;
3.蛋白质、脂肪的营养素参考值未标注单位;
4.钠的数值标注不规范。

荔枝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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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

2013-05-26

广州市乐康食品有限公司

广州市番禺区洛浦街西三村安置区18

标签

按照GB 28050-20114章要求

1.能量单位标注不规范,标注为“KJ”;
2.蛋白质、脂肪的含量未标注单位;
3.蛋白质、脂肪的营养素参考值未标注单位;
4.钠的数值标注不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