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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严查10种食品违法 “来路不明”肉食被当场拿下 |
文章来源:青岛日报 更新时间:2014/1/3 16:46: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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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来路不明”肉食被当场拿下 2日,新组建的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首次 “亮剑”,开展“打击食品违法犯罪、保卫春节餐桌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对农贸市场、超市、酒店等进行突击检查。 上午9时许,执法人员来到位于逍遥二路的生活家农贸市场,在对市场经营业户进行随机抽查时,两家经营生鲜肉的业户无法提供个别批次进货凭证,另一家经营烤鸡的业户无法提供进货凭证。执法人员随即将“来路不明”的肉类予以暂扣,责令烤鸡业户暂停营业。 据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春节前后,我市将集中对重点生产企业、主要商场超市、批发企业和重点餐饮企业等规模较大的食品经营者进行检查,重点查处10种违法犯罪行为: ——无证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 ——生产经营和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 ——私屠滥宰、屠宰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的; ——采购、使用、销售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的; ——采购、使用、销售“地沟油”、劣质食用油或散装食用油的; ——非法添加瘦肉精、甲醛、三聚氰胺、亚硝酸盐等非食用物质或滥用食品添加剂的; ——在食用农产品运输、储存、销售过程中违法使用禁用保鲜药物的; ——经营掺假掺杂、过期变质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 ——经营无厂名厂址、无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无质量合格证明的“三无”食品的; ——食品标签非法标注,以及伪造更改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 记者:沈俊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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