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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鹿问题奶粉案件被告最高可判死刑
文章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08/12/27  

 据新华社电 12月26日,三鹿问题奶粉系列刑事案中首批案件分别在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和无极、行唐、赵县等三县法院开庭审理。公诉机关分别对6名被告人提出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和涉嫌生产、销售有毒食品罪的指控。法院将择日对上述案件进行宣判。

    昨日,三鹿系列案件在河北开庭,6名“毒老大”受审。石家庄市人民检察院和有关公诉机关以被告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和“生产、销售有毒食品”提起公诉。同时,三元公司表示,调整对三鹿的并购方案尚需时日,而对于“被传和三鹿的破产形成默契”的说法,三元公司认为“不客观”。

    根据刑法规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故意以放火、决水、爆炸、投毒以外的并与之相当的危险方法,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犯本罪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刑法还规定,生产、销售有毒食品罪,是指违反我国食品卫生管理法规,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行为,同样可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三元公司发布公告称,公司与石家庄三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就并购事宜进行商谈,鉴于三鹿已收到破产清算申请民事裁定书,公司将尽快召开董事会会议,调整并购方案。

    昨日,三元董秘王钤在接受本报电话采访时表示,按照规定,开董事会要先发出会议通知,再召集并要有独立董事一起参与,发出会议议程、议案和会议资料后才能开会,不可能在一两天内召开董事会。

    据悉,12月9日,三元曾花了500万元在石家庄注册成立全资子公司从事乳制品加工、生产业务,这也是其首度透露在三鹿所在地的运营情况。

    对于外界指三鹿突然宣布破产是因为与三元达成“默契”,以便于其撇债后收购三鹿资产的传闻,王钤回应说:“商业银行申请三鹿破产、法院裁定它破产,都和三元食品没有关系,这么讲是不够客观的。”

    被告人张玉军、张彦章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张玉军生产、销售含有三聚氰胺的混合物(“蛋白粉”),被告人张彦章销售含有三聚氰胺的混合物(“蛋白粉”),对广大消费者特别是婴幼儿的身体健康、生命安全造成了严重损害。

    ■  公诉机关: 应当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刑事责任。

    被告人张合社、张太珍、杨京敏、谷国平

    公诉机关指控,这四名被告人将含有三聚氰胺的混合物(“蛋白粉”)添加到原牛奶中并销售到石家庄三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处。

    ■  公诉机关: 应当以生产、销售有毒食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未来几日庭审安排

    日期                   审理内容

    12月29日               审理高俊杰、薛建忠等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一案

    12月30日               审理耿金平、耿金珠生产、销售有毒食品一案

    12月31日上午8时        审理三鹿集团以及田文华等生产、销售伪劣产品一案

    上述庭审均为公开审理,可持旁听证旁听。      (据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