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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1 516—2008 半固态酱调味品卫生要求
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08年06月20日    关注度:     【字体:
半固态(酱)调味品卫生要求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半固态(酱)调味品的术语和定义、要求、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包装、标识、贮存、运输及检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半固态(酱)调味品,包括发酵型和非发酵型。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
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2760  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
GB/T 4789.2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
GB/T 4789.3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测定
GB/T 4789.4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
GB/T 4789.5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志贺氏菌检验
GB/T 4789.7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副溶血性弧菌检验
GB/T 4789.10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
GB/T 4789.15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霉菌和酵母计数
GB/T 4789.26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罐头食品商业无菌的检验
GB/T 5009.11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GB/T 5009.12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T 5009.15  食品中镉的测定
GB/T 5009.17  食品中总汞及有机汞的测定
GB/T 5009.18  食品中氟的测定
GB/T 5009.22  食品中黄曲霉毒素B1的测定
GB/T 5009.33  食品中亚硝酸盐和硝酸盐的测定
GB/T 5009.37  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GB/T 5009.123  食品中铬的测定
GB/T 5009.190  海产食品中多氯联苯的测定
GB 7718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14881  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2005)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半固态(酱)调味品 semi-solid state(sauce) condiments
体态为固体和液体混合状态的一类调味品,分为发酵型和非发酵型。
3.2  
发酵型半固态(酱)调味品 fermented  semi-solid state(sauce)condiments 
主要原料通过微生物发酵酿制而成的半固态(酱)调味制品。如:豆酱、面酱、味噌、虾酱等。
3.2.1  
豆酱 bean paste
以豆类或其副产品为主要原料,经微生物发酵酿制的酱类。包括黄豆酱、蚕豆酱等。
3.2.2  
面酱  flour paste
以小麦粉为主要原料,经微生物发酵酿制的酱类。
3.2.3  
味噌  miso
    日式调味品,以豆类、大米为主要原料,经微生物发酵而成的调味品。
3.2.4  
虾酱 salted shrimp paste
以海虾为主要原料,经盐渍、发酵酶解,配以各种香辛料和其他辅料制成的酱。
3.3  
非发酵型半固态(酱)调味品 non-fermented semi-solid state(sauce) condiments
通过物理方法对原料进行处理后,添加或不添加辅料制成的半固态(酱)调味制品。如:番茄酱、
辣椒酱、芝麻酱、花生酱、芥末酱、蚝油、复合调味酱、风味酱、沙拉酱、蛋黄酱、火锅调料等。
3.3.1  
番茄酱  ketchup
以番茄(西红柿)为原料,添加或不添加食盐、糖和食品添加剂制成的酱类,添加辅料的品种可称
为番茄沙司。
3.3.2  
辣椒酱  chili paste
以鲜辣椒或干辣椒为主要原料,经破碎、发酵或不发酵,添加或不添加辅料制成的酱状食品。 
3.3.3  
芝麻酱  sesame paste
又称麻酱。以芝麻为原料,经润水、脱壳、焙炒、研磨制成的酱品,有的加入辅料。
3.3.4  
花生酱  peanut butter
花生果实经脱壳去衣,再经焙炒研磨制成的酱品,有的加入辅料。
3.3.5  
芥末酱  mustard paste
以芥菜籽粒或芥菜类植物块茎为原料,制成的酱,具有刺鼻辛辣味。
3.3.6  
蚝油  oyster sauce
    利用牡蛎蒸、煮后的汁液进行浓缩或直接用牡蛎肉酶解,再加入食糖、食盐、淀粉/变性淀粉等原
料,辅以其它配料和食品添加剂制成的调味品。
3.3.7  
复合调味酱  compound flavoring paste
以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调味品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其它辅料,加工而成的呈酱状的复合调味品。   
3.3.8  
风味酱  flavor paste
    以肉类、鱼类、贝类、果蔬、植物油、香辛调味料、食品添加剂和其它辅料配合制成的具有某种风
味的调味酱。
3.3.9  
沙拉酱  salad
西式调味品。以植物油、酸性配料(食醋、酸味剂)等为主料,辅以变性淀粉、甜味剂、食盐、香
料、乳化剂、增稠剂等配料,经混合搅拌、乳化均质制成的酸味半固体乳化调味酱。
3.3.10  
蛋黄酱 mayonnaise
西式调味品。以植物油、酸性配料(食醋、酸味剂)、蛋黄为主料,辅以变性淀粉、甜味剂、食盐、
香料、乳化剂、增稠剂等配料,经混合搅拌、乳化均质制成的酸味半固体乳化调味酱。
3.3.11  
火锅调料 hot pot condiments
食用火锅时专用的调味料,包括火锅底料及火锅蘸料。
4  要求
4.1  原料要求
应符合相应的标准要求和有关规定。
4.2  感官要求 
半固态(酱)调味品的感官要求应符合表 1 的规定。
表 1  半固态(酱)调味品感官要求
项  目  感    官    要    求
具有正常酿造酱的色泽、气味和滋味,不涩,无其他不良气味,不得有酸、苦、焦糊及
豆  酱
其他异味、异物
具有正常酿造酱的色泽、气味和滋味,不涩,无其他不良气味,不得有酸、苦、焦糊及
面  酱
其他异味、异物
味  噌  具味噌固有色泽及良好香味,无异臭味 , 不得含有夹杂物及异物
虾  酱  无异味、无杂质
番茄酱  具有正常色泽、气味和滋味,内容物酱体细腻
辣椒酱  具有辣椒酱应有的颜色、滋味与气味,均匀酱状、无霉变、无异物
棕黄色或棕褐色,无霉斑,有显著的芝麻酱香味,无焦糊、无霉变味或其他不良气味,
芝麻酱
无牙碜,无不良滋味
纯花生酱:金黄色至褐黄色,色泽基本一致,具有浓郁的花生香味,无焦糊味、苦涩味
及其他异味,口感细腻,无颗粒感
稳定型花生酱:浅黄褐色至(黄)褐色,色泽基本一致,具有花生香味和该调味品种花
花生酱
生酱应有的风味,无焦糊味、苦涩味及其他异味,口感细腻,无腊质感
颗粒型花生酱:浅黄褐色至(黄)褐色,色泽基本一致,具有花生香味和该调味品种花
生酱应有的风味,无焦糊味、苦涩味及其他异味,有颗粒感,无腊质感
浅黄色或黄色,稍有流动性的细腻膏状物,有刺鼻的辛辣气味和酸甜咸可口的滋味,允
芥末酱
许有少量肉眼可见的褐色种皮微粒   
色泽棕褐色至红褐色,鲜亮有光泽,滋味及气味具有鲜蚝汁应有的滋味,无异味,形态
蚝  油
粘稠适中,细滑均匀,不分层,不结块,无沉淀
 
 表1(续)
项  目  感    官    要    求
风味酱  具有正常色泽、气味和滋味,其他不良气味,不得有酸、苦、焦糊及其他异味、异物
色泽淡黄,柔软适度,具有该品特有的香味,口感爽滑,无酸败、哈喇味及其他异味,
沙拉酱
呈粘稠软膏均匀酱体,无明显油脂析出
色泽淡黄,柔软适度,具有蛋黄酱特有的香味,口感爽滑,无酸败、哈喇味及其他异味,
蛋黄酱
呈粘稠软膏均匀酱体,无明显油脂析出
火锅调料  具有产品相应的色泽、香气、滋味、体态、无霉变、无异味,无外来杂质
4.3  理化指标
4.3.1  发酵型半固态(酱)调味品的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2 的规定。
表 2  发酵型半固态(酱)调味品理化指标
指    标
项    目
豆酱  面酱  味噌  虾酱
a
氨基酸态氮 (g/100 g)          ≥  0.6  0.3  -  1
b b
总酸(以乳酸计)/(g/100 g)       ≤  2  2  1 -
总砷(以As计)/(mg/kg)   ≤  0.5  0.5  0.5  -

无机砷(以As计)/(mg/kg) ≤  -  -  -  0.5
铅(以Pb计)/(mg/kg)            ≤  1  1  1  0.5
总汞(以Hg计)/(mg/kg)         ≤  -  -  -  0.3
挥发性盐基氮/(mg/100 g)       ≤  -  -  -  150
黄曲霉毒素 B1/(μg/kg)          ≤  5  5  5  -
C
多氯联苯/(mg/kg)            ≤  2.0
PCB 138/(mg/kg)            ≤  -  -  -  0.5
PCB 153/(mg/kg)            ≤  0.5
a
 仅适用于黄酱和甜面酱。

该指标执行GB2718要求。

仅限于海水产调味品,并以PCB 28,PCB 52,PCB 101,PCB 118,PCB 138,PCB 153和 PCB 180总和计。

4.4  微生物指标
4.4.1  发酵型半固态(酱)调味品的微生物指标应符合表 4 规定。
表4 发酵型半固态(酱)调味品微生物指标
限  量  指  标
项     目
豆酱  面酱  味噌  虾酱
菌落总数                cfu /g          ≤  -  4000  8000
大肠菌群                MPN/100g       ≤  30
致病菌(沙门氏菌、志贺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
不得检出
a
副溶血性弧菌 )
a
     仅适用于虾酱。
4.4.2  非发酵型半固态(酱)调味品的微生物应符合表 5 规定。
表5 非发酵型半固态(酱)调味品微生物指标
指标
复合调味酱
项目  番茄 芝麻 辣椒 花生 芥末 蚝
其他复合调味酱
风味 沙拉 蛋黄
酱  酱  酱  酱  酱  油
火锅底 火锅蘸
酱  酱  酱
料  料
菌落总数 cfu/g     ≤  商业 30000  -  1000 10000 2000 5000 1000  1000  -  -
大肠菌群 MPN/100g  ≤  无菌  90  30  30  30  30 30  30  30  30  30
致病菌(沙门氏菌、志贺
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 不得检出
a
副溶血性弧菌)

仅适用于海水产调味品。
4.5  净含量
定量包装商品的净含量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 75 号(2005)的规定。
5  食品添加剂
5.1  食品添加剂质量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
5.2  食品添加剂品种及其使用量应符合 GB 2760 的规定。
6  生产加工过程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 GB 14881 的规定。
7  包装
包装容器和材料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
8  标识
定型包装的标识要求应符合GB 7718中有关规定。
9  贮存及运输
9.1  贮存
产品应贮存在干燥、通风良好的场所。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挥发、易腐蚀的物品同处贮
存。
9.2  运输
运输时应避免日晒、雨淋,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或影响产品质量的物品混装运输。
10  检验方法
10.1  理化检验
10.1.1  总砷
按 GB/T 5009.11 规定的方法测定。
10.1.2  铅
按 GB/T 5009.12 规定的方法测定。
10.1.3  镉
按 GB/T 5009.15 规定的方法测定。
10.1.4  总汞 
按 GB/T 5009.17 规定的方法测定。
10.1.5  铬
按 GB/T 5009.123 规定的方法测定。
10.1.6  氟
按 GB/T 5009.18 规定的方法测定。
10.1.7  黄曲霉毒素 B1
按 GB/T 5009.22 规定的方法测定。
10.1.8  亚硝酸盐
按 GB/T 5009.33 规定的方法测定。
10.1.9  酸价
按 GB/T 5009.37 规定的方法测定。
10.1.10  过氧化值
按 GB/T 5009.37 规定的方法测定。
10.1.11  多氯联苯
按 GB/T 5009.190 规定的方法测定。
10.2  微生物检验
10.2.1  菌落总数
按 GB/T 4789.2 规定的方法检验。
10.2.2  大肠菌群
按 GB/T 4789.3 规定的方法检验。
10.2.3  霉菌
按 GB/T 4789.15 规定的方法检验
10.2.4  沙门氏菌
按 GB/T 4789.4 规定的方法检验。
10.2.5  志贺氏菌
按 GB/T 4789.5 规定的方法检验。
10.2.6  金黄色葡萄球菌
按 GB/T 4789.10 规定的方法检验。
10.2.7  副溶血性弧菌
按 GB/T 4789.7 规定的方法检验。
10.2.8  商业无菌
按 GB/T 4789.26 规定的方法检验。
 10.3  净含量
  按 JJF 1070的规定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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