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主要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绿色食品全脂无糖炼乳的术语、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
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获得绿色食品标志的全脂无糖炼乳。
2 引用标准
GB 5419 全脂无糖炼乳检验方法
GB 5413 乳粉检验方法
GB 5009 食品卫生检验方法理化部分
GB 6914 生鲜牛乳收购标准
GB 7718 食品标签通用标准
GB 12399 食品中硒的测定方法
3 术语
3.1 绿色食品
系指经专门机构认定,许可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无污染的安全、优质、营养
食品。
3.2 绿色食品全脂无糖炼乳
指获得绿色食品标志的全脂无糖炼乳。
4 技术要求
4.1 原料要求
用于制造绿色食品全脂无糖炼乳的原料应符合 GB 6914《生鲜牛乳收购标准》
中一级品要求。
4.2 原料产地环境要求必须符合绿色食品产地的环境标准。
4.3 感官要求
4.3.1 滋味与气味:应具明显消毒牛奶的滋味和气味,无任何杂味者。
4.3.2 组织状态:组织细腻,质地均匀,粘度适中、无脂肪游离、无凝块、
无外来机械杂质。
4.3.3 色泽:呈乳白(黄)色,颜色均匀,有光泽。
4.4 理化要求应符合表 1规定。
表 1
项 目 指 标
全乳固体 % ≥28.00
脂肪 % ≥8
0
酸度 T ≤48
杂质度 mg/kg ≤4
铅(以 Pb计) mg/kg ≤0.05 按鲜乳折算
铜(以 Cu计) mg/kg ≤4
锡(以 Sn计) mg/kg ≤50
汞(以 Hg计) mg/kg ≤0.005 按鲜乳折算
砷(以 As 计) mg/kg ≤0.1 按鲜乳折算
锌(以 Zn计) mg/kg ≤15
硒(以 Se 计) mg/kg ≤0.05
硝酸盐(以 NaNO3 计) mg/kg ≤15
亚硝酸盐(以 NaNO2 计) mg/kg ≤0.85
六六六 mg/kg ≤0.05 按鲜乳折算
DDT mg/kg ≤0.05 按鲜乳折算
黄曲霉毒素 Ml ug/kg ≤0.5 按含牛乳量折算
抗生素 不得检出
4.5 微生物学要求
全脂无糖炼乳中不得含有任何杂菌或致病菌。
5 试验方法
全乳固体、脂肪、酸度、杂质度、铜、锡、铅、汞、六六六、DDT、微生
物的测定执行 GB 5419,砷的测定执行 GB 5009.11,硒的测定执行 GB 12399,
硝酸盐、亚硝酸盐测定执行 GB 5009.33,黄曲霉毒素 Ml的测定执行 GB5009.24,
抗生素的测定执行 GB 5409。
6 检验规则
6.1 取样
产品的杀菌锅分批,按批编号取样检验,取样数量 410g装每批取三件,170g
装每批取四件。
所取产品贴上标签,标明下列各项:
a、 产品名称;
b、 工厂名称及生产日期;
c、 采样日期;
d、 产品数量及批号;
6.2 检验程序
6.2.1 所取样品均应进行净重鉴定。其重量与标签上所标明的重量差应不超
过±1%,其测定方法用 GB 5413《乳品检验方法》。
6.2.2 每批样品至少有一件做微生物检验;一件做感官检验;一件做理化检
验。
6.2.3 成品出厂时须有工厂化验室或检验科的质量合格证明,证明上应标明
品名、数量、生产日期、化验结果及质量。
6.2.4 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本标准列出的全部项目,由质量监督部门定期抽样检验。
6.2.5 判定原则:感官、理化、微生物学项目全部合格者,判定为合格。感
官、理化项目检验不合格者可进行复检,以一次为限。微生物学项目不得复检。
复检结果有一项不合格者,判定为不合格。
7 标志、包装、运输、储存
7.1 产品标签除必须符合 GB 7718中的有关规定外,还必须符合《农业部“绿
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
7.2 全脂无糖炼乳用马口铁罐包装。所用马口铁厚度应是 0.23—0.25mm,其
镀锡量应在 1.00—1.25磅/基箱。
7.3 外包装规格要求同 GB 5410 《全脂乳粉》3.3条。
7.4 全脂无糖炼乳包装规格
a、净重 410g 马口铁罐 48罐装一箱
b、净重 170g 马口铁罐 96罐装一箱
其他形式包装按合同规定办理。
7.5 运输、储存
7.5.1 包装的绿色食品全脂无糖炼乳允许在 30.5—35℃温度条件下运输和储
存。
7.5.2 在运输和储存过程中,应保持厂地清洁、干燥、通风良好,不得与潮
湿地面直接接触,不能接触和靠近有腐蚀或易于发霉、发潮的货物,严禁与有
毒物品放在一起。
7.5.3 在上述贮藏条件下,全脂无糖炼乳的保证期自生产日期起为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