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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食品葡萄行业标准
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08年06月19日    关注度:     【字体:
    为判定绿色食品葡萄的质量和安全性,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由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农业部食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石河子)。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世湘、海东升、罗平、张少江、王国红、张莉。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

  NY/T428—2000

  绿色食品葡萄

  Greenfood—Grape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绿色食品葡萄的定义、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及贮藏。

  本标准适用于A级绿色食品葡萄的生产和流通。本标准所指的葡萄包括各种鲜食葡萄品种。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12293—1990水果蔬菜制品可滴定酸度的测定

  GB/T12295—1990水果蔬菜制品可溶性固形物含量的测定折射仪法

  GB/T5009.11—1996食品中总砷的测定方法

  GB/T5009.12—1996食品中铅的测定方法

  GB/T5009.15—1996食品中铬的测定方法

  GB/T5009.17—1996食品中总汞的测定方法

  GB/T5009.18—1996食品中氟的测定方法

  GB/T5009.19—1996食品中六六六、滴滴涕残留量的测定方法

  GB/T5009.20—1996食品中有机磷农药残留量的测定方法

  GB/T6543—1986瓦楞纸箱

  GB/T14878—1994食品中百菌清残留量的测定方法

  GB/T14879—1994食品中三唑酮残留量的测定方法

  GB7718—1994食品标签通用标准

  GB/T8855—1988新鲜水果和蔬菜的取样方法

  NY/T391—2000绿色食品产地环境技术条件

  NY/T393—2000绿色食品农药使用准则

  3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绿色食品

  见NY/T391—2000中3.1。

  3.2A级绿色食品

  见NY/T391—2000中3.3。

  3.3成熟度

  浆果已达充分发育阶段,能保证继续完成后熟过程,并具有该品种应有色泽,着色品种单穗的着色果粒应在80%以上。

  3.4破损粒

  果粒形状不完整或果面有较明显裂纹、斑痕的果粒。

  3.5日烧粒

  果粒因曝露在太阳下所造成的伤害。包括“硫磺伤害”。

  4要求

  4.1产地环境要求

  产地环境要求应符合NY/T391规定。

  4.2感官要求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规定。

  表1感官要求

  项目指标

  果穗典型而完整

  果粒大小均匀、发育良好

  成熟度充分成熟

  破碎率、日烧率≤3%

  病虫果≤3%

  4.3理化要求

  4.4理化要求应符合表2规定。

  表2理化要求%

  项目指标

  总酸(以柠檬酸计),%≤0.7

  可溶性固形物,%≥20

  固酸比≥28

  4.5卫生要求

  卫生要求应符合表3规定。

  表2卫生要求mg/kg

  项目指标

  砷(以As计)≤0.2

  铅(以Pb计)≤0.2

  镉≤0.01

  汞≤0.005

  氟≤0.5

  六六六≤0.05

  滴滴涕≤0.05

  敌敌畏≤0.05

  乐果≤0.05

  杀螟硫磷≤0.02

  百菌清≤0.8

  三唑酮≤0.15

  注:其他农药使用按NY/T—393规定执行。

  5试验方法

  5.1感官检验

  感官检验应根据感官要求的项目来判定。

  5.1.1果粒

  果粒应具有该品种应有的特征、大小,且大小均匀、发育良好、果实完整、新鲜洁净,无异常气味和滋味。

  5.1.2果穗

  应具有该品种果穗应有的形状,紧密度适中、果穗完整。

  5.1.3成熟度

  浆果已达到充分发育阶段,着色品种着色果粒应在80%以上。

  5.1.4破碎粒、日烧粒、病虫果

  在批次产品中,破碎粒不得超过3%,各种缺陷果不得超过5%。

  5.2总酸检验

  按GB/T12293执行。

  5.3可溶性固形物检验。

  按GB/T12295执行。

  5.4固酸计算

  5.5固酸比按式(1)计算:X=……………………………………⑴

  式中:X——固酸比,计算结果值小数点后保留一位数;

  S——可溶性固形物含量,%;

  A——总酸量,%。

  5.5砷的测定

  按GB/T5009.11规定执行。

  5.6铅的测定

  按GB/T5009.12规定执行。

  5.7镉的测定

  按GB/T5009.15规定执行。

  5.8汞的测定

  按GB/T5009.17规定执行。

  5.9氟的测定

  按GB/T5009.18规定执行。

  5.10六六六、滴滴涕的测定

  按GB/T5009.19规定执行。

  5.11敌敌畏、乐果、杀螟硫磷的测定

  按GB/T5009.20规定执行。

  5.12百菌清的测定

  按GB/T14878规定执行。

  5.13三唑酮的测定

  按GB/T14879规定执行。

  6检验规则

  6.1产地收购鲜葡萄时按本标准检验,凡同品种、同时采收的葡萄作为一个检验批次。

  6.2生产单位或生产户在交售产品时必须分清品种、写明交售件数和数量,凡货单不符、品种混杂不清、件数错乱、包装不符合规定者,应由生产单位或生产户重新整理后,收购单位方予验收。

  6.3抽样方法

  按GB/T8855规定执行。

  6.4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是对产品进行全面考核,即对本标准规定的全部要求(指标)进行检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进行型式检验:

  a)申请绿色食品标志的产品;

  b)前后两次出厂检验结果差异较大;

  c)因人为或自然条件使生产环境发生较大变化;

  d)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或主管部门提出型式检验要求。

  6.5交收检验

  每批产品交收前,生产单位都应进行交收检验,交收检验内容包装、标志、标签及果实感官要求。卫生指标应根据土壤环境背景值及农药施用情况选择,检验合格并附合格证的产品方可交收。

  6.6判定规则

  6.6.1一项指标检验不合格,则该批产品为不合格产品。

  为确保理化、卫生项目检验不受偶然误差影响,凡某项目检验不合格,应另取一份样品复检,若仍不合格,则判该项目不合格;若复检合格,则应再取一份样品作第二次复检,以第二次复检结果为准。

  6.6.2对包装、标志、标签、缺陷果容许度不合格的产品,允许生产单位进行整改后申请复检。

  7标志、标签

  7.1标志

  7.1.1包装箱上应有绿色食品标志,具体标注按有关规定执行。

  7.1.2包装箱上应标明产品名称、数量、产地、包装日期、保存期、产生单位、储运注意事项等内容。字迹应清晰、完整、勿错。

  7.2标签

  应按照GB7718的规定,在标签上标注绿色食品标志、产品名称、数量、品种、产地、包装日期、保存期、生产单位、执行标准代号等内容。

  8包装、运输、贮存

  8.1包装

  8.1.1包装材料:包装材料主要有包装箱、衬垫纸、捆扎带等。

  8.1.2包装箱:有纸制箱和塑料箱。

  8.1.3纸制箱选用双瓦楞纸箱,外形为对开盖,扁长方形。其他技术指标应符合GB/T6543的规定。

  8.1.4塑料箱:外形为长×宽×高=40cm×28cm×18cm,其他技术指标应符合有关规定。

  8.1.5衬垫纸、捆扎带、胶水等物应清洁、无毒,衬垫纸必须柔软有韧性。

  8.1.6果穗放入果箱中不宜放置过多过厚,一般放2~3层为宜。

  8.1.7同一批货物的包装件应装入品种、等级和成熟度一致的葡萄。

  8.2运输

  8.2.1装运时做到轻装、轻卸,严防机械损伤。运输工具清洁、卫生、无污染。

  8.2.2公路汽车运输时严防日晒雨淋,铁路或水路长途运输时注意防冻和通风散热。

  8.3贮藏

  8.3.1需进行长期贮藏的葡萄必须进行预冷,在短时间内把葡萄体温降到5℃,以利于贮藏。

  8.3.2存放时必须在阴凉、通风、清洁、卫生的地方进行,严防日晒、雨淋、冻害及有毒物和病虫害污染。

  8.3.3长中期贮藏保鲜,应在常温库和恒温库中进行,库内堆码应保证气流均匀地通过,出售时应基本保证果实原有的色、香、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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