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适用于我国特有的优质红米的副产品,经过萃取,浓缩而成的浸膏,喷雾干燥的粉末。在食品工业中作为着色剂。
1 技术要求
1.1 外观,本品为紫红色膏状或粉末,易溶于水和乙醇。
1.2 质量和指标
指 标 |
项 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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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验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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浸膏 |
粉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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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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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535nm ≥ |
8.0 |
1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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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c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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灼烧残渣,% ≤ |
5.0 |
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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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燥失重,% ≤ |
10.0 |
GB 500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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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 ≤ |
3.0 |
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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砷(以As计),% ≤ |
0.0001 |
0.0001 |
GB 84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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铅(以Pb计)% ≤ |
0.0005 |
0.0005 |
GB 84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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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菌总数,个/mL ≤ |
10 |
GB 478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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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肠杆菌,个100/mL ≤ |
30 |
GB 478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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肠道致病菌 |
不得检出 |
GB 478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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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试验方法
2.1 鉴别 1. 溶解性 溶于水、乙醇。 2.颜色反应 在酸性溶液中呈红到紫红色(PH1~6)。碱性时变青褐到黄色(PH6~12)。 3.吸收光谱 称取样品0.15~0.20g(精确到0.001g),以盐酸-乙醇溶液定容至100mL, 充分摇匀后,用分光光度计测定吸收光谱,最大吸收峰535nm。 4.纸层析 展开溶液:正丁醇∶冰乙醇∶水=4∶1∶5(V/V/V) 用1%盐酸甲醇提取色素,在水浴上浓缩后点样。将点样后的滤纸放入已饱和的层析缸 中展开,待溶剂上升到所要求的高度,即将滤纸取出风干。滤纸呈现紫红色与红色二个斑点,其Rt值分别为0.32和0.47。
2.2 色价 盐酸乙醇试剂 0.15mL/L盐酸与95%乙醇,按体积15∶85即可。精确称取样品0.15~0.2g(准确至0.0002g),用盐酸-乙醇溶液定容至100mL。以盐 酸-乙酸溶液作空白对照,用1cm比色皿于最大吸收波长535nm处测定消光值(E)。
1% A
E 535nm = ── …………………………………(1)
1cm M
式中 :A--直接测得的消光值; M--样品重量,g。 相对误差:浸膏为±6.2%。粉剂为±3.2%。
2.3 PH值 称样1g(准确至0.001g)用蒸馏水定容至100mL 充分摇匀后,用PH计直接测定。
2.4 灼烧残渣 称取样品2g(准确至0.001g),置于预先恒重的坩埚内,先在水浴上蒸干,再灼烧炭化,然 后小心移入高温炉内于600℃灰化至恒量。粉剂则直接称取。然后计算。
M1-M2
X= ───- ×100 …………………………………(2)
M3-M2
式中:X--样品中灼烧残渣的含量,% m2--坩埚质量,g; m1--坩埚和灰分的质量,g; X2--坩埚和样品的质量,g; 相对误差:浸膏12.0%,粉剂5.9%。 符合规定的贮运条件,本产品在包装完整,未经启封情况下,浸膏保质期为半年,粉末保质期为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