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饮品的卫生指标测定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冰棍、冰淇淋、汽水、人工配制的果味水和果味露、果子汁、酸梅汤、食用冰块、散装低糖饮料、盐汽水、矿泉饮料、发酵型饮料、可乐型饮料及其类似冷饮食品中各项卫生指标的测定。
2 引用标准
GB 2759.1 冷冻饮品卫生标准
GB 2759.2 碳酸饮料卫生标准
GB/T 5009.11 食品中总砷的测定方法
GB/T 5009.12 食品中铅的测定方法
GB/T 5009.13 食品中铜的测定方法
GB/T 5009.29 食品中苯甲酸、山梨酸的测定方法
GB/T 5009.35 食品中着色剂的测定方法
3 感官检查
3.1 取2份以上固体样品,置于洗净干燥烧杯中,用玻棒捣碎观察,应具有该样品正常的色泽和滋味,不得有异味、异臭和异物。
3.2 取30mL振摇后的液体样品,倒入洗净干燥烧杯中观察,应具有该样品正常的色泽和滋味,不得有异味、异臭和异物。应符合GB 2759.1~2759.2的规定。
4 理化检验
4.1 砷
按GB/T 5009.11操作。
4.2 铅
按GB/T 5009.12操作。
4.3 铜
按GB/T 5009.13操作。
4.4 食品添加剂
4.4.1 防腐剂
按GB/T 5009.29操作。
4.4.2 着色剂
按GB/T 5009.35操作。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卫生部卫生监督司提出。
本标准由北京市卫生防疫站负责起草。
本标准由卫生部委托技术归口单位卫生部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