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陕西食安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在线投诉
网站眉顶图
首页 | 资讯中心 | 消费警示 | 食品时政 | 法律法规 | 企业风采 | 食品科技 | 安全示范 | 食品与法 | 饮食安全 | 地方报道 | 茶馆奇闻 | 美食中国 | 饮食文化 | 展会
公告 | 消费动态 | 教你一手 | 食品鉴别 | 名录大全 | 校园饮食 | 中华名号 | 热点聚焦 | 农业动态 | 特色食品 | 专家提醒 | 健康提示 | 食安动态 | 权威公示 | 果蔬
您当前位置:陕西食安网 >> 法律法规 >> 食品标准 >> 浏览文章
大米卫生标准
来源:食品安全网    更新时间:2008年03月11日    关注度:     【字体:
 本标准适用于收购、销售、调拨、贮存、加工和出口的商品大米。

  1.1 根据稻谷的分类方法分为三类:1.1.1 籼米:用籼型非糯性稻谷制成的米。米粒一般呈长椭圆形或细长形。按其粒质和籼稻收获季节分为以下两种:1.1.1.1 早籼米:腹白较大,硬质颗粒较少。

  1.1.1.2 晚籼米:腹白较小,硬质颗粒较多。

  1.1.2 粳米:用粳型非懦性稻谷制成的米。米粒一般呈椭圆形。按其粒质和粳稻收获季节分为以下两种:1.1.2.1 早粳米:腹白较大,硬质颗粒较少。

  1.1.2.2 晚粳米:腹白较小,硬质颗粒较多。

  1.1.3 糯米:用糯性稻谷制成的米。按其粒形分为以下两种:1.1.3.1 籼糯米:用籼型糯性稻谷制成的米。米粒一般呈长椭圆形或细长形,乳白色,不透明;也有的呈半透明状(俗称阴糯),粘性大。

  1.1.3.2 粳糯米:用粳型糯性稻谷制成的米。米粒一般呈椭圆形,乳白色,不透明;也有呈半透明状(俗称阴糯),粘性大。

  1.2 各类大米中混有其他类大米的总限度为5.0%. 1.3 大米中的名贵品种、杂交品种、中熟米和陆稻米以及其他特殊品种,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另订标准或按质量分别归属。

  2 质量标准2.1 各类大米按加工精度分等。

  2.1.1 早粒米、籼糯米质量指标│按实物标注:一类地区:广东、广西、福建、四川、云南、贵州、湖北、河南、陕西。

  二类地区:除一类地区以外的地区。

  2.1.3 早粳米、粳糯米质量指标2.1.4 晚粳米质量指标注:六省区指四川、贵州、云南、福建、广东、广西。

  2.2 各类大米精度,以国家制定的精度标准样品对照检验。在制定精度标准样品时,要参照下述文字规定:特等:背沟有皮,粒面米皮基本去净的占85%以上;标准一等:背沟有皮,粒面留皮不超过1/5的占80%以上;标准二等:背沟有皮,粒面留皮不超过1/3的占75%以上;标准三等:背沟有皮,粒面留皮不超过1/2的占70%以上。

  2.3 收购大米水分的最大限度和大类安全贮存水分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2.4 各类大米中的黄粒米限度为2.0%. 2.5 卫生标准和动植物检疫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 名词解释3.1 加工精度指大米背沟和粒面留皮程度。

  3.2 不完善粒,包括不列尚有食用价值的颗粒。

  3.2.1 未熟粒米粒不饱满,外观全部呈粉质的颗粒。

  3.2.2 虫蚀粒被虫蛀蚀的颗粒。

  3.2.3 病斑粒粒面有病斑的颗粒。

  3.2.4 生霉粒。

  粒面生霉的颗粒。

  3.2.5 完全未脱皮的完整糙米粒。

  3.3 杂质,包括下列几种:3.3.1 糠粉通过直径1.0mm圆孔筛的筛下物,以及粘附在筛层上的粉状物。

  3.3.2 矿物质砂石、煤渣、砖瓦块及其他矿物质。

  3.3.3 带壳稗粒及稻谷粒3.3.4 其他杂质无食用价值的大米粒、异种粮粒及其他物质。

  3.4 黄粒米胚乳呈黄色,与正常米粒色泽明显不同的颗粒。

  3.5 碎米3.5.1 大碎米留存在直径2.0mm圆孔筛上,不足本批正常整米三分之二的碎粒。

  3.5.2 小碎米通过直径2.0mm圆孔筛,留存在直径1.0mm圆孔筛上的碎粒。

  3.6 色泽、气味、口味一批大米固有的综合色泽、气味和口味。

  4检验方法大米样品的扦取和各项指标的检验,按照GB 5490~5539-85《粮食、油料及植物油脂检验》执行。

  5 包装、运输和贮存大米的包装、运输和贮存,必须符合保质、保量、运输安全和分类、分等贮存的要求,严防污染。

  附加说明: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部提出。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部粮食储运局检验处负责起草。


分享到:
更多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上一篇文章:生咖啡等8项标准发布公告
下一篇文章:质检总局和标准委发布小麦粉馒头国家标准
陕西食安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本站原创”的信息作品,版权均属于本网所有。如偶有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注明"来源:“www.cnfdn.com.cn陕西食安网”。如需要经常性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事先与本 网联系。违反上述声明,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文稿内注明“来源:XXX”的文章,均转载自其他媒体,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根据“文责自负”的原则,转载该文章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的负责。
③ 如因本网发布的作品内容涉及版权或存在其他问题,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关于我们会员专区诚聘英才联系我们帮助信息电子商务在线投诉纠错留言网站导读友情链接
© 2001-2023版权所有 陕西食安网 |网管QQ| 345615198 1960375031 1405218651
本网特聘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技术支持:【善微云】
陕ICP备2023002380号-1

陕公网安备 610196020002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