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国就新起草的食用油国家标准向世贸组织进行了通报,预计新标准有望在年内开始实施。业内人士指出,新标准的实施将使食用油生产企业面临重新洗牌。
新标准抬高门槛
我国目前使用的食用油标准是1986年至1988年期间制定的,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个标准已不适应形势的发展。另外,由于我国已正式加入世贸组织,而豆油、花生油这类产品属于大宗国际贸易产品,必须履行世贸组织的《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规定。
据了解,新制定的食用植物油国家标准,对已经使用十几年的食用油老标准做了较大修订,涉及花生油、大豆油、葵花籽油、菜籽油、芝麻油等8种食用油强制性国家标准,消费者将可根据产品的新标注来判别食用油的品质。新标准禁止只在产品上简单标注“烹调油”、“色拉油”,而要标明具体等级。按照品质,所有食用油将分成4个等级,其中最高标准为第1等,最低标准为第4等。在食用油制作工艺上,我国一直有两种:压榨法和浸出法(即汽油浸出法)。知情人士透露,“浸出法”的劣势在于,汽油会在成品油中有微量残留(不会对人体健康构成威胁)。新标准要求在产品包装上明示制作工艺,否则不得在市场上销售,并对“压榨”与“浸出”工艺有了更具体的强制性要求。一旦制油工艺被标明,“压榨”油将比“浸出”油占优势,而且包装油将逐渐取代散装油。新标准将在食用油所含杂质、水分等各项指标的要求方面比旧标准有较大幅度的提高,对生产工艺的技术标准方面的要求也会更加严格、规范,与国际惯例接轨。
新平台加剧优胜劣汰
新标准是根据如今消费者对食品营养、健康与安全的要求和目前国内外制油业的发展趋势,以及国际同行业标准制定的。
业内人士认为,随着新的食用油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公布将会给整个食用油加工行业带来一轮较大范围的兼并重组。
我国目前有食用油生产企业约1.6万多家,到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仅黑龙江省就有2800多家。但其中成规模、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企业可谓凤毛麟角,有名有姓的品牌也不过500多个。
新标准的出台将对这些企业的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为有实力的大企业提供了一个更好的发展环境。
由于我国绝大多数企业都是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建立的,当时无论是建厂标准、设备技术参数、产品质量等要求较低,再加之油厂回报慢、技术改造能力低,许多生产企业仍处于粗加工水平。业内人士指出,同样是使用“浸出”法生产,许多中小企业由于后期精炼环节要求不严或设备简陋,产品质量自然无法同大型企业相比,过去食用油行业投资入行门槛低,食用油质量良莠不齐难有保障。新的市场准入制度和食用油标准搭建了一个更高标准的竞争平台,这将使劣质食用油生产企业不改变现状就无出路。
农业部油料及制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副主任、副研究员陈洪博士告诉记者,新标准的实施将迫使这些小企业重新定位,那些产品质量低、设备落后的小型企业被淘汰出局将是必然。另外,食用油市场将在细分化的基础上形成新的分工,大企业可以与中小企业联手,中小企业可以为大企业作粗加工,市场将重新洗牌。
相关影响涉及面广
食用油新标准的出台还将带动食用油相关产业链的产品质量的提高。陈洪博士告诉记者,新标准的出台有望带动整个食用油行业质量标准体系的提高,目前,菜籽油、大豆、无公害等食用油相关原料标准已陆续修订出台。这个体系将对原料种植、收购、品质测定、原油生产、企业质量检验规程有具体的要求,并且质量标准水平是与国际接轨的。食用油新标准的实施将带动花生、芝麻、大豆等油料种植质量的全面提升。另外,也将对食品加工行业的发展起到积极作用。国家粮油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主任周光俊说,食用油是很多食品加工的辅助成分,食用油产品质量的提高,势必将带动食品加工产品的提高。
食用油新标准出台将使国内食用油产品质量大大提高,食用油市场得到净化。同时也将对我国进口油及油料市场起到规范作用。据了解,我国目前每年进口食用油1200万吨。国内产品质量的提高将把一些质量不达新标准的进口油拒在国门之外。国产油的市场占有率将大大提高。
据了解,新的食用油标准必须向世贸组织进行通报,后再向相关贸易地区履行通知义务,90天内如没有收到异议,新标准即可获正式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