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陕西食安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在线投诉
网站眉顶图
首页 | 资讯中心 | 消费警示 | 食品时政 | 法律法规 | 企业风采 | 食品科技 | 安全示范 | 食品与法 | 饮食安全 | 地方报道 | 茶馆奇闻 | 美食中国 | 饮食文化 | 展会
公告 | 消费动态 | 教你一手 | 食品鉴别 | 名录大全 | 校园饮食 | 中华名号 | 热点聚焦 | 农业动态 | 特色食品 | 专家提醒 | 健康提示 | 食安动态 | 权威公示 | 果蔬
您当前位置:陕西食安网 >> 法律法规 >> 国外法规 >> 浏览文章
国际无公害苹果标准
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08年06月20日    关注度:     【字体:

     NY5011—2001无公害食品苹果,规定了无公害食品苹果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   无公害食品苹果的感官要求。风味:具有本品种的特有风味,无异常气味;成熟度:充分发育,达到市场或贮存要求的成熟度;果形:果形端正;色泽:具有本品种成熟时应有的色泽;果梗:完整或统一剪除;果实横径(毫米):大型果≥70,中型果≥65,小型果≥55。   卫生要求。滴滴涕:≤0.1(毫克每公斤,下同),六六六:≤0.2,杀螟硫磷:≤0.5,敌敌畏:≤0.2,乐果:≤0.1,马拉硫磷:不得检出,辛硫磷:≤0.05,多菌灵:≤0.5,氯菊酯:≤2,抗蚜威:≤0.5,溴氰菊酯:≤0.1,氰茂菊酯:≤0.2,三唑酮:≤1,克菌丹:≤5,敌百虫:≤0.1,除虫脲:≤1,氯氟氰菊酯:≤0.2,三唑锡:≤2,毒死蜱:≤1,双甲脒:≤0.5,砷:≤0.5,铅:≤0.2,镉:≤0.03,汞:≤0.01,铜:≤10,氟:≤0.5。   试验方法。有感官指标、理化指标和卫生指标的检验,按有关国家标准检验。   检验规则。   1. 形式检验:对产品进行本标准规定的全要求进行检验。   2. 2.交收检验:每批产品交收前,生产单位都应进行交收检验。   标志。无公害苹果的销售和运输包装均应标注无公害食品标志,并标明产品名称、数量、产地、包装日期、生产单位、执行标准代号。   叶、砂、石、尘土及其它异物。内包装材料应新而洁净、无异味,且不会对果实造成伤害和污染。同一包装件中果实的横径差异不得超过5毫米。各包装件的表层苹果在大小、色泽等各个方面均应代表整个包装件的质量情况。2.运输:运输工具清洁卫生、无异味。不与有毒有害物品混运。装卸时轻拿轻放。待运时,应批次分明、堆码整齐、环境清洁、通风良好。严禁烈日曝雨、雨淋。注意防冻、防热,缩短待运时间。   3.贮存:无公害食品苹果的冷藏按GB/T8559规定执行。无公害食品苹果的气调贮藏按ISO8682规定执行。库房无异味。不与有毒、有害物品混合存放。不得使用有损无公害苹果质量的保鲜试剂和材料


分享到:
更多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上一篇文章:国际食品标准
下一篇文章:欧盟鲜苹果标准
陕西食安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本站原创”的信息作品,版权均属于本网所有。如偶有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注明"来源:“www.cnfdn.com.cn陕西食安网”。如需要经常性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事先与本 网联系。违反上述声明,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文稿内注明“来源:XXX”的文章,均转载自其他媒体,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根据“文责自负”的原则,转载该文章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的负责。
③ 如因本网发布的作品内容涉及版权或存在其他问题,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关于我们会员专区诚聘英才联系我们帮助信息电子商务在线投诉纠错留言网站导读友情链接
© 2001-2023版权所有 陕西食安网 |网管QQ| 345615198 1960375031 1405218651
本网特聘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技术支持:【善微云】
陕ICP备2023002380号-1

陕公网安备 610196020002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