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在欧盟的农业总产值中,法国几乎占四分之一,名列第一。为此,法国对农产品及食品质量非常重视,制定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从立法、科研、风险分析和评估,到食品安全监控系统,进行全程跟踪监督,以确保食品安全,保障消费者健康。
从食品质量来说,与消费者关系最为密切的是食品上加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代表产品某种优质程度的质量标签。目前,法国有四种官方认可的产品质量标签:农业生态标签、红色标签、特殊工艺证书和原产地冠名标签。这些产品质量标签由法国农业部和经济财政部下属的竞争、消费和反欺诈总公司的有关部门予以认可,而同时上述两部又分别委托有关专业的行业协会对加贴此类标签的食品进行管理和监督。
农业生态标签农业生态标签是法国农业部颁发的一种生态食品特种标签。它证明产品符合欧盟有关法令的规定,保证某种食品是通过生物生产模式生产的。如精耕细作和精细的饲养方法,注重环保和自然界的平衡,不使用杀虫剂、化肥、转基因物质,严格限制各种有副作用的添加剂的使用。另外,还保证该食品以及至少95%以上的配料经过了政府部门委托授权的认证机构的检验。
法国生态农业的雏形可追溯到上个世纪50年代。而直到1980年,法国农业指导法律才第一次正式引用这一名称。1991年欧盟的CEEn2092/91法令才真正将这一概念纳入法律的框架之中。但是这一法令只涵盖动物产品以外的农产品。1999年7月,欧盟颁布了CEEn1804/99法令、欧盟动物生态产品法令,作为CEEn2092/91法令的补充。
随着市场对生态食品需求的增加,1997年12月,法国当时的农业部长签发了一项至2005年的多年生态农业发展实施计划。该计划的宗旨是促进法国农业向生态方面的转换,以使法国始终处于欧盟生态农业的领先地位。其提出的目标是,到2005年使生态农业的耕种面积达到100万公顷,生产农户达到2.5万户。
红色标签红色标签是由法国1960年农业指导法律创设确立的,它证明一个农产品或食品具有事先确定的品质并达到优等质量的水平。这一产品在生产和制作工艺等方面将有别于其他一般的产品。而两者之间的质量差距,消费者也可从味觉到包装等一系列的感受中区分出来。
如果某一产品要申请红色标签,它需要提供优等质量证明,特别是味觉方面的分析,符合“名、优、特口味”品质。而产品的生产工艺标准也是有关专业人士进行评审的一个重要方面。产品由国家标签和鉴定委员会考核通过后,再由农业部的官方公报进行认可。而加工厂是否按照有关生产工艺的标准实施,则是由国家委托授权的认证机构进行检查和监督。
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和普通产品质量的不断提高,为了维护加贴红色标签产品的高品质标准,法国农业部以部令的形式颁布技术说明细则,对牛、羊、鸡、鸭、鹅等家畜家禽产品和鹅肝、熟肉等加工品的标签规定内容进行周期性的调整,以使其工艺标准得到不断更新。
目前,法国已经有500多个单位的多种产品获得了红色标签。其中有名的如种植在草坪里的草籽、塔恩省洛克雷特的大蒜、北方的豆角等。但是,使用红色标签保证产品质量最多的行业是家禽饲养业,尤其是仔鸡和火鸡。这在防止禽病发生和流行方面有着重要意义。
特殊工艺证书特殊工艺证书根据法国1988年12月30日颁布的法令设立。它证明一种食品或非食用、非加工的农产品符合某些特殊的品质要求或达到预期的生产、包装、来源地等特殊工艺要求。这些特殊的品质要求是由客观的、可检测的和具有实际效益的标准组成,具体生产商则将这些标准细化为自己的生产工艺准则。
产品在通过法国国家标签和鉴定委员会的评审后,再由国家授权委员会认可的认证机构颁发证书。该类产品将在标签中注明认证机构的名称和被认证通过的产品所具有的某种特殊品质情况。与红色标签不同的是,这类产品没有统一的确定产品身份的官方标志,只有一些专业组织创立的相应标牌。如:
“质检王牌标贴(AQC)”,由认证体系促进协会(CEPRAL)创立并颁发,主要针对农产品和农食品。
“质检标准标贴(CQC)”,由INTERB协会创立并颁发,主要针对肉类产品。
1994年以来,产品来源地也可作为一项标准纳入特殊工艺证书中,而这一申请程序和所有的法律要求应完全符合欧盟CEEn2081/92法令“受保护的地域标识(IGP)”的规定。
原产地冠名标签在法国,消费者非常重视产品的原产地。原产地冠名标签是最古老的办法,这种办法创立于1935年,只有拥有地理概念上的原产地特色的产品,才能获得这种标签。
加贴此项标签的产品是指由原产地命名的质量受到保护的产品。它表示产品和某一特定地域之间的紧密联系。一个特定的地域范围的独特地质条件、农艺方法、气候特征以及特有的耕作和管理方式培育出一种质量上乘的、长期以来已成为众所周知的产品,经过检验被纳入原产地冠名的保护之中。这一法国首创的原产地冠名制度目前已被欧盟及世界承认。
成立于1935年的法国国家地域冠名研究院,是受法国政府委托,负责向政府机构提出对某种适合的产品给予原产地冠名标签认可的建议,对其进行监督并对其在本土和国际上的公共机构进行知识产权保护。
据悉,这种标签最早只适用于葡萄酒和烈性酒。由于在酒类方面的成功,促使法国政府在1990年将原产地冠名标签渐渐扩大到了奶类产品和其他的农产品上。如今,大约520种产品拥有原产地冠名标签。据统计,目前法国拥有原产地冠名标签的葡萄酒产值达156亿欧元,占所有葡萄酒总产值的85%;拥有原产地冠名标签的烈性酒产值达15亿欧元,这是法国农产品出口中赢利最大的一项;拥有原产地冠名标签的奶制品,特别是奶酪的产值达20亿欧元,占同类产品的20%。一般情况下,一个产品在获得了原产地冠名标签之后,其价值平均能够增加三分之一。
除上述四种产品质量标签外,法国1999年农业指导法律还推行了一种“山区产品”产品质量标签,以证明该产品的所有原料以及所有的制作工序都是在某一个特定的山区完成的。
法国为了打击市场上假冒的质量认证标识,设立了专门机构对获得认证的企业进行检查监督。一旦发现问题,不仅其质量认证标识将被撤销,而且还要对其作出严厉处罚。
在法国,消费者十分熟悉这些产品质量标签,对有标签产品的质量百分之百放心。像法国的葡萄酒和奶酪生产历史悠久,认证比例相当高,通过家庭成员的熏陶与影响,连小孩子都熟悉哪些是好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