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陕西食安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在线投诉
网站眉顶图
首页 | 资讯中心 | 消费警示 | 食品时政 | 法律法规 | 企业风采 | 食品科技 | 安全示范 | 食品与法 | 饮食安全 | 地方报道 | 茶馆奇闻 | 美食中国 | 饮食文化 | 展会
公告 | 消费动态 | 教你一手 | 食品鉴别 | 名录大全 | 校园饮食 | 中华名号 | 热点聚焦 | 农业动态 | 特色食品 | 专家提醒 | 健康提示 | 食安动态 | 权威公示 | 果蔬
您当前位置:陕西食安网 >> 法律法规 >> 国外法规 >> 浏览文章
加拿大批准撤销甲拌磷和2甲4氯丙酸
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08年03月11日    关注度:      【字体:

 加拿大害物管理法规局(PMRA)批准于2006年12月31日撤销甲拌磷。巴斯夫已从2003年12月31日起停止销售用于玉米、豆类、莴苣和蒜苔的Thimet 15G(甲拌磷),但可使用到2004年底,为给替代产品的开发和登记以充足时间,Thimet 15G在马铃薯上的应用可维持到2006年底,销售可截止2005年12月31日。并且在今后5年,外旋的苯氧除草剂2甲4氯丙酸在加拿大的使用将被逐渐撤销。原药登记厂家决定停止销售该除草剂,并不继续提交登记所需资料后,PMRA通知了相关各方。登记厂家期望可以用单异构体高2甲4氯丙酸(mecoprop-P)代替2甲4氯丙酸。


分享到:
更多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上一篇文章:澳大利亚重视制定食品安全标准
下一篇文章:FDA发布反恐法下“食品饲料企业记录保持”最终法规
陕西食安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本站原创”的信息作品,版权均属于本网所有。如偶有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注明"来源:“www.cnfdn.com.cn陕西食安网”。如需要经常性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事先与本 网联系。违反上述声明,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文稿内注明“来源:XXX”的文章,均转载自其他媒体,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根据“文责自负”的原则,转载该文章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的负责。
③ 如因本网发布的作品内容涉及版权或存在其他问题,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关于我们会员专区诚聘英才联系我们帮助信息电子商务在线投诉纠错留言网站导读友情链接
© 2001-2023版权所有 陕西食安网 |网管QQ| 345615198 1960375031 1405218651
本网特聘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技术支持:【善微云】
陕ICP备2023002380号-1

陕公网安备 610196020002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