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FAO/WHO CAC 从1963年成立至今已拥有165个成员国家,覆盖世界人口98%,近40年卓有成效的工作已制定了8000个左右国际食品标准。目前已有6个地区性协调分法典委员会,9个一般专题委员会和13个商品委员会(一说是16个)及3个政府间特别工作组。其框架结构见图1。据最近信息表明(动态的),已建立了237个商品(食品)标准;建立了41个卫生、安全、技术方面的法规;185种农药评价;1005个食品添加剂和54个兽药及25个食品污染物的评估;已建立了3274个农药MRL。
现在CAC已向所有国家提供正确使用农药的GAP,兽医规范GVP,GPVD(兽药规范),为食品生产的工艺提供商品食品标准;为促进国际贸易和保障消费者健康提供食品卫生法规HACCP;为人们的营养,避免添加剂和有害物污染提供保障。为反欺诈提供“道德规范”等……所以目前的现状是:工业发达国家的政府食品卫生官员,食品制造商,食品有关专家和消费者经常会问:“CAC是怎么说的?”在发展中国家,由于其食品粗制品和半成品占全球食品出口的50%,过去常常由于不能满足进口国家对食品质量和安全卫生方面的要求而使食品遭进口国拒收或扣留(例如中国出口蜂蜜/杀虫脒,大米/56种农残、霉菌、有害元素,鳗鱼/恶喹酸,克球酚/冻鸡;蘑菇罐头/肠毒素……)而且发展中国家亦缺乏建立安全卫生标准和风险评估所需大量资金。所以 CAC推荐的标准和法规就被直接接受成为法律或国家标准。因此 CAC作为食品检验/认证的国际协调与标准化组织,正在国际社会中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