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41个“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来临之际,西安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灞桥大队联合西凤酒等知名酒厂打假工作人员,开展了优化营商环境保护知识产权工作行动。
西安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灞桥大队执法人员主要检查了商超、人流量相对较大的沿街店面经营白酒的专卖店,重点检查酒类经营户资质、履行索证索票等情况,重点检查经营户是否存在销售侵权假冒商品、“三无”产品、标签不规范等违法行为。共检查酒类经营户8户,在一沿街烟酒商行检查时发现其经营的西凤酒六年陈酿、十五年陈酿、华山论剑20年、国窖1573酒共计22瓶,经厂家鉴定为侵犯其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产品,执法人员依法将侵权白酒西凤酒、国窖1573酒予以扣押。
在执法检查的同时,执法人员坚持将普法工作融于执法实践,积极向经营户宣讲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商标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场指导商家进行真假商品鉴定,增强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意识,自觉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主体责任。
下一步,灞桥大队将全力落实“营商环境”突破年工作要求,加大知识产权领域行政执法力度,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舆论关注、侵权假冒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区域,要“铁拳”出击、整治到底、震慑到位。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着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中国食品安全报社 记者陈茜 通讯员李彩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