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陕西食安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在线投诉
网站眉顶图
首页 | 资讯中心 | 消费警示 | 食品时政 | 法律法规 | 企业风采 | 食品科技 | 安全示范 | 食品与法 | 饮食安全 | 地方报道 | 茶馆奇闻 | 美食中国 | 饮食文化 | 展会
公告 | 消费动态 | 教你一手 | 食品鉴别 | 名录大全 | 校园饮食 | 中华名号 | 热点聚焦 | 农业动态 | 特色食品 | 专家提醒 | 健康提示 | 食安动态 | 权威公示 | 果蔬
您当前位置:陕西食安网 >> 地方报道 >> 浏览文章
蓬溪县积极开展夏季流通领域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
来源:四川新闻网    更新时间:2017年07月14日    关注度:     【字体:

四川新闻网遂宁7月14日讯(袁方绪 何清)夏季天气高热高湿,食品药品容易因保存不当引起腐败变质,细菌性、群体性食物中毒的风险增大。为维护广大群众食品药品消费安全,防范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蓬溪县食品药监局通过一系列措施强化了夏季流通领域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

蓬溪县印发了《关于切实加强夏秋季食品经营领域食品安全监管做好食物中毒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大风险排查和宣传教育,强化监督抽检和应急处置,认真开展突出问题整治,严厉打击违法经营行为。以大型超市、农贸市场、校园周边、农村地区为重点区域,以粮油、肉类、果蔬、散装白酒、糕点、乳制品、调味品、豆制品、儿童食品等的食品为重点品种,以主体资质、经营场所、环境条件、货源渠道、标签标识为重点内容,进一步规范落实了经营者的法定主体责任。以夏季消费量大、风险较高的食品和为重点,对全县各辖区进行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监督抽检,共抽检食品类160批次、食用农产品类170批次。

同时,蓬溪县食药局还积极开展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宣传教育活动,对夏季容易引发食物中毒的的毒蘑菇、毒野菜、变质蔬果和工业酒精、亚硝酸盐等物质进行了预防性宣传,引导群众主动避免食物中毒风险。要求药品经营企业特别是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药店严格按照包装标示储存药品,确保药品质量安全。

分享到:
更多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上一篇文章:成都开展食品安全宣传
下一篇文章:贵州一企业使用当归 生产普通食品被查
陕西食安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本站原创”的信息作品,版权均属于本网所有。如偶有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注明"来源:“www.cnfdn.com.cn陕西食安网”。如需要经常性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事先与本 网联系。违反上述声明,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文稿内注明“来源:XXX”的文章,均转载自其他媒体,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根据“文责自负”的原则,转载该文章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的负责。
③ 如因本网发布的作品内容涉及版权或存在其他问题,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关于我们会员专区诚聘英才联系我们帮助信息电子商务在线投诉纠错留言网站导读友情链接
© 2001-2023版权所有 陕西食安网 |网管QQ| 345615198 1960375031 1405218651
本网特聘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技术支持:【善微云】
陕ICP备2023002380号-1

陕公网安备 610196020002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