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乐县城管执法局根据本单位职责,进一步规范食品摊贩疏导点,取缔疏导点以外的食品类流动摊贩,确保达到国家食品安全城市要求。
设立食品摊贩疏导点。提请县政府研究,确定了孤山街与文化路交叉路口等19个疏导点,完成了19处疏导点的布点,划线确定了经营区域,协助属地街办设立了管理公示牌,明确了经营时间、经营地点、经营范围等。出资对孤山街与文化路交叉路口的疏导点进行了高标准规范,统一了广告牌、围裙的等。
强化疏导点内监管。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安排执法队员,对疏导点内的摊贩进行不间断规范管理。一是规范经营区域,要求必须按照在划定的线内经营,不得超出线外在疏导点范围以外经营;二是规范经营时间,严格按照早上7:30 以前、中午10:50至13:30、下午17:00以后的经营时间要求,超时间经营的立即取缔;三是规范经营范围,要求疏导点内只能经营熟食、炒货,其它非食品类一律不得在此处经营,一经发现立即取缔,引导至相应的市场以内经营。
加强对疏导点外摊贩的清理。对疏导点外的流动摊贩,实行了定人、定时、定岗、定责、定标准、定奖惩的“六定”工作机制,明确各执法中队和执法队员的管理责任,通过徒步巡查和车载巡查相结合、延长工作时间和错时值班相结合、日常分散管理和集中综合整治相结合等办法,加大巡查管理力度,引导他们到市场和疏导点内经营。从早上五点到晚上八点半,各中队对辖区进行不间断巡查管控,重点时间段和重点区域则拿出专人进行蹲点管理。7月11日晚上开始,组织60余名执法队员,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以露天烧烤、流动摊贩等为主的夜间“十乱”综合整治,形成高压态势,成效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