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陕西食安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在线投诉
网站眉顶图
首页 | 资讯中心 | 消费警示 | 食品时政 | 法律法规 | 企业风采 | 食品科技 | 安全示范 | 食品与法 | 饮食安全 | 地方报道 | 茶馆奇闻 | 美食中国 | 饮食文化 | 展会
公告 | 消费动态 | 教你一手 | 食品鉴别 | 名录大全 | 校园饮食 | 中华名号 | 热点聚焦 | 农业动态 | 特色食品 | 专家提醒 | 健康提示 | 食安动态 | 权威公示 | 果蔬
您当前位置:陕西食安网 >> 地方报道 >> 浏览文章
餐饮单位要亮食品添加剂“底牌”
来源:滕州在线    更新时间:2016年06月23日    关注度:     【字体:

近段时间,细心的市民在餐饮单位就餐时会发现,显著位置增设了食品添加剂使用公示牌,上面详细介绍了餐饮单位的添加剂使用情况,赢得了消费者点赞。6月20日,记者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食品添加剂公示制度是我市管理餐饮单位的一项重要举措,旨在做到食品信息透明,切实保障市民舌尖上的安全。

记者来到步行街小吃街一家餐馆,一进店便在醒目位置看到了“食品添加剂使用公示牌”,盐、花椒、茴香等原料的使用情况写得一清二楚,顾客可通过该标牌了解食品添加剂的名称、生产厂家、生产日期等信息。“公示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我认为这是一件好事,食品安全与每个人都息息相关,食品信息透明可以让顾客吃得更放心。”在店内就餐的市民徐女士说。

食品添加剂公示制度不仅受到了消费者的好评,也赢得了经营者的支持。采访中,荆河路一家餐馆的许老板说:“消费者可以通过公示牌上的相关信息,选择食品安全保障程度高的餐饮单位就餐,这对于我们来说也是一种监督,我们会严于律己,做出更健康的食品供消费者食用。”

据了解,为严厉打击食品添加剂非法使用行为,进一步加强食品添加剂生产和使用安全,市食药监局推行的餐饮单位食品添加剂公示制度,在规范经营者使用食品添加剂的同时,也最大限度地接受市民和社会监督,形成人人关注食品安全的氛围。

“餐饮单位有责任也有义务告诉消费者其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是什么,消费者有权利知道自己食用了什么添加剂。”据市食药监局餐饮科科长时荣辉介绍,食品添加剂公示制度要求,餐饮单位在食品加工制作过程中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名称、使用范围和使用剂量,都要公示在店堂醒目位置,让消费者理性选择、明白消费。餐饮服务单位不得添加非食用物质,不超范围、超剂量滥用食品添加剂,并且不得隐瞒、不得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如果市食药监局在监管过程中发现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违法添加及超量添加的行为,将严肃查处,依法处罚,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时科长提醒市民,在餐饮单位就餐应索要发票或收据,如发现违法违规生产和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市民可及时拨打投诉电话12331,向市食药监局反映相关情况。


 

分享到:
更多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上一篇文章:山西一年近7万家食企被责令整改:守护食品安全需多元合力
下一篇文章:河南濮阳蔬菜安全实现源头追溯
陕西食安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本站原创”的信息作品,版权均属于本网所有。如偶有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注明"来源:“www.cnfdn.com.cn陕西食安网”。如需要经常性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事先与本 网联系。违反上述声明,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文稿内注明“来源:XXX”的文章,均转载自其他媒体,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根据“文责自负”的原则,转载该文章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的负责。
③ 如因本网发布的作品内容涉及版权或存在其他问题,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关于我们会员专区诚聘英才联系我们帮助信息电子商务在线投诉纠错留言网站导读友情链接
© 2001-2023版权所有 陕西食安网 |网管QQ| 345615198 1960375031 1405218651
本网特聘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技术支持:【善微云】
陕ICP备2023002380号-1

陕公网安备 610196020002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