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日,记者从省政府法制办获悉,为推动立法民主,提高立法质量,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拟于近期就《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举行立法听证会。
听证重点内容包括:针对我省各市州经济发展水平不一的情况,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进行界定时,如何从经营面积、从业人数、生产规模分别作出合理的具体量化规定;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实行行政许可管理,是否合理;是否将小食杂店纳入本条例的管理范围。
如纳入管理,对小食杂店是实行登记管理,还是实行备案管理;对于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的食品,在包装上应当明显标示“小作坊食品”字样,是否合理;对草案其他规定的意见和建议。
凡我省年龄在18周岁至65周岁的公民和在我省登记注册的法人和其他组织,特别是法律工作者以及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小食杂店、食品摊贩等经营者,均可在2016年5月5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报名。
1.如实填写报名表,并将身份证、工商营业执照或工作证件原件的照片以及报名表发至电子邮箱;
2.将填写好的报名表、身份证、工商营业执照或工作证件传真至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策法规处,进行电话传真报名;
3.携带身份证、工商营业执照或工作证件原件直接到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策法规处(403室)报名。
听证会主办机关将根据申请和审核情况确定听证会代表,并在听证前通知听证代表。听证代表须凭身份证、工商营业执照或工作证件原件参加听证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