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粉米线,是不少人的最爱。南岸区一家米粉生产作坊,老板为延长米粉保质期,竟在浸泡大米时加入甲醛,制造出“毒米粉”。经过群众举报,食药监部门将这家非法米粉制售点查获。昨天,记者从南岸法院获悉,这家作坊老板因为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8万元。
浸泡大米加入甲醛
南岸区黄桷垭金竹村,多是两层的民房。2014年5月起,吕某在金竹村高东寺组98号,租赁下一间民房,用来生产米粉。没有取得食品生产许可,也没有办理健康证明。吕某在这处隐蔽的居民楼内,生产大量米粉后,销往南岸区、渝中区等多处农贸市场及饮食店。
早在2007年,重庆就出台全国首部米粉米线地方标准。根据这一标准,鲜米粉的保质期在常温下为24小时。进入夏季,米粉保质期变短,容易发酸。为了解决这一问题,从去年6月份开始,吕某在浸泡大米时加入甲醛,并用经甲醛浸泡后的大米制作米粉销售。
如果食用少量甲醛,人会出现头晕、呕吐、腹泻等症状,过量食用还会导致昏迷、休克,甚至致癌。正因为如此,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在2011年发布第156号公告,禁止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生产、销售甲醛,禁止食品生产企业使用。
食药监执法人员现场查获
3个月后,也就是在去年8月26号,根据群众举报,南岸区食药监分局南山监管所执法人员紧急出动,将这家“毒米粉”生产制售点成功查获。在加工现场,执法人员查获甲醛1瓶,已开封使用。同时,执法人员当场查封扣押相关非法物品,并将这里生产的米粉紧急送检。
经检验,从吕某的作坊处提取的米粉中,甲醛含量为338.2mg/kg,从吕某处提取的早籼米中,甲醛含量为6.1mg/kg。根据《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执法人员将犯罪嫌疑人吕某移交至公安机关。归案后,吕某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
被判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近日,经南岸检察院提起公诉,南岸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公开审理。
经过审理,法院认为,被告人吕某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其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考虑到案发后,被告人吕某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有坦白情节,可依法从轻处罚。法院一审判决吕某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8万元。
连续抽检未发现“毒米粉”
昨天,记者登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查询发现每隔5~8天,重庆市食药监局会定期发布食品抽检公告。其中,抽检的粮食及粮食制品包括大米、方便粥、米粉、水饺等。公告显示,去年12月23日、12月8日、11月30日、11月19日、11月10日、11月5日、10月22日,样品检验项目不合格样品中,均未发现有米粉米线。
如何简单鉴别米线、米粉?
2007年,市质监局和重庆市米制品加工行业协会共同制定《重庆市米线、米粉地方性强制标准》。这一强制标准规定内容包括:米线、米粉等产品的原料必须是通过QS认证的产品;在外观上没有肉眼可见的外来杂质;制作过程中禁止添加吊白块、增白剂及其他非食品添加剂;米线的保质期为24小时,过期米线不得上市,也不得再作为米线加工原料;不使用陈化粮作为原料等。
如何鉴别米线、米粉?业内专业也介绍了一些简易办法。
首先看外观,好米粉外形均匀、平直、无结疤,无酥脆及霉变;
其次看色泽,好米粉和米线颜色洁白,通透,无斑点,否则为劣质品;
第三是嗅味道,好米粉、米线无霉味、酸味及异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