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预防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小店区积极探索对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的监管工作,并出台了《太原市小店区农村宴席集中就餐餐饮安全指导意见》等文件。通过一段时间的推行取得了实效,为今后全市,乃至全省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积累了经验。据了解,所谓农村集体聚餐,是指农村(含城乡接合部)居民因婚嫁、丧葬、寿辰、升学、生子、建房等事宜,在非经营场所举办的各种集体性聚餐活动,宴请人数少则几十人,多则几百人。宴席多在自家举办,厨房为临时搭建,厨具及餐具多是向邻居借用,厨师为临时聘请。由于客多餐具少,且清洗设施简陋,餐具的清洗往往只有两道工序,即一冲二洗。食品原料购进渠道不规范,制作加工随意性强,菜品不留样。
治标:10项具体要求排除安全隐患
针对农村集体聚餐的特点,小店区食药监局针对性地列出了10项要求,全力排除安全隐患。如场所环境,要求远离垃圾堆、禽畜圈养地及其他污染源,必须设置防蝇、防鼠、防尘措施,保持良好的清洁卫生,不得有鸡、鸭、猪、狗、猫等家禽家畜进入;厨师及服务人员,应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并注意个人卫生,严禁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甲型、戊型)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食谱应提前报送指导人员进行食品安全风险审核,不提倡食用凉菜和外购的散装直接入口熟食制品;采购食品原料须索要票据并妥善保存。严禁使用腐败变质、油脂酸败、污秽不洁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严禁使用亚硝酸盐或其他违规添加剂,严禁超范围、超剂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
对食品存放、餐具清洗消毒、制作加工过程、食品留样等提出了详细、具体的要求,可操作性极强。应急处置方面,要求就餐中、就餐后,一旦有人出现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症状,举办者须立即将病人送往医疗机构就诊,并第一时间报告村(社区)协管人员以及食药监管理部门,同时保护好现场。
治本:多项基本措施确保食品安全
在排除食品安全隐患的同时,小店区更注重长效建设,连续出台了《关于加强农村集体聚餐备案的通知》等文件,对职能部门、街办(乡镇)的职责进行了明确分工,尤其是明确食品安全协管员的工作职责,要求协管员至少提前2天到主办户家中进行宣传,张贴告知书,将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备案表(内容包括聚餐时间、地点、宴请人数、宴请菜谱、厨师姓名、健康状况等)和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承诺书填写完善,上报街办(乡镇),街办(乡镇)再通知食药监管部门进行指导。食药监管部门将根据聚餐规模委派工作人员实地进行指导,查看食品原材料采购、制作过程、食品留样是否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等,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督导处理,排除安全隐患。如此周密的措施有时会让主办户觉得“麻烦”,产生抵触情绪。为此,小店区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利用各种形式,通过制作宣传展板、印刷宣传资料、村委会喇叭广播等多种形式向广大农户宣传集体聚餐备案的目的、意义,敦促广大农户支持配合该项工作。并结合实际情况,将巩家堡村设立为农村集体聚餐示范点,对场所、饮用水、食品原料、采购渠道、操作规范等均予明确规定。
小店区食药监局一方面对农村集体聚餐厨师登记建档,组织体检、培训,另一方面加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确保处理及时妥当。截至今年10月,小店区共登记流动饭店9家,管理厨师107人,各农户共举办百人以上聚餐116次,聚餐人数达到3 万余人,现场指导284次,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全区共有20 个设施设备齐全的室内固定场所供村民聚餐使用。通过农村集体聚餐规范化管理,使家庭式聚餐的食品安全状况得到了明显的提高,有效防范了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