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陕西公布今年食药十大案件 破获首例假冒微整形药械
西部网讯(记者 秦振) 今天(11日)上午,在陕西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发布会上,陕西省公安厅公布了全省2015年十大食药案件,其中西安市公安局食药侦支队侦破了全省首例假冒微整形药械案。
一、榆林市靖边县公安局侦办的闫某等销售走私进口猪蹄案
2015年9月16日,榆林靖边县公安局在靖边县张家畔镇东环路双丰巷一加工猪蹄作坊检查时,从该作坊的冷库内发现大量冷冻的生猪蹄,生猪蹄的外包装上均为英文标识,且无中文标识。9月18日,办案民警依法对该作坊的经营者闫某、钟某传唤至靖边县公安局接受询问。
经查,二人均称冷库内的冷冻生猪蹄为从高某某处购买,民警将高某某传唤接受讯问,高某某供述其销售给闫某199箱冷冻生猪蹄为其从西安一冷冻食品市场批发的走私生猪蹄,该批冷冻生猪蹄系从外国走私,无通关手续及检疫证明,并供述其共从该市场批发了300箱走私冷冻生猪蹄,向闫某销售了199 箱,其余101箱均已销售。民警在闫某的冷库中提取到剩余的走私生猪蹄137箱。
二、咸阳市永寿县公安局侦办的赵某等制售有毒有害土豆粉案
2015年9月7日,咸阳市永寿县食药局在抽检“永寿县宏伟云南过桥米线店”销售的米线中,检出二氧化硫。9月13日,永寿县食药局将该案移交县公安局。同日,永寿县公安局对赵某、李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立案侦查,并将赵某、李某抓获。
经查,赵某、李某向永寿县批发的土豆粉均是从熊某手中购进的,永寿县公安局进一步侦查发现熊某、余某、何某三人在咸阳市秦都区古渡街道办事处石斗村村民家里生产加工土豆粉,生产过程中非法添加明矾等有毒有害物质。自2014年4月开始加工销售有毒有害土豆粉至今,共约加工18万斤,销售12 万斤,涉案金额达100余万元。
三、安康市紫阳县公安局侦办的杨某、李某等网络销售假酒案
2015年8月15日,安康紫阳县公安局在江苏南京警方的大力协作下,成功破获一起特大生产、销售假白酒案,打掉生产假“洋河蓝色经典”系列白酒窝点3个,抓获犯罪嫌疑人17人,刑事拘留16人、批捕11人,缴获“洋河蓝色经典”系列假白酒400余件以及大量制假设备,涉案金额1000万余元。
四、安康市公安局汉滨分局侦办的李某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牛血”案
2015年6月15日,汉滨分局民警在工作中获悉:有一名叫李某某的个体户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牛血”。获取线索后,汉滨分局高度重视,围绕案件线索认真进行调查。
经查,自2014年8月初以来,犯罪嫌疑人李某某(男,汉族,1989年4月6日出生,初中文化,)以5元每桶(50斤)的价格在东关一屠宰点收购牛血,在加工过程中,为保持牛血新鲜,该李非法向牛血中添加甲醛和过氧化氢。经检测,“牛血”中甲醛和过氧化氢严重超标。李某以每斤1元的价格销售给附近批发市场和火锅店等,共谋取非法利益达50余万元。
五、渭南市公安局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支队侦办的“8.12”系列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面粉)案
2015年3月,渭南市公安局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支队接群众举报称,渭南市蒲城、大荔、澄城等地的部分中、小型面粉厂在面粉生产过程中添加“过氧化苯甲酰”(俗称“增白剂”)。获取这一线索后,渭南市公安局食药侦支队立即会同蒲城县公安局开展调查,蒲城县局于5月29日提取部分面粉厂的面粉样品送河南洛阳黎明化工检验后检出“过氧化苯甲酰”。市局食药侦支队于8月12日组织警力对该案进行收网,分别在蒲城县、澄城县将犯罪嫌疑人路某某、路某二人抓获,现场分别查获“过氧化苯甲酰”880公斤、650公斤。
经初查,犯罪嫌疑人路某某,自2014年2月份以来,其先后从河南省焦作、许昌等地购买“过氧化苯甲酰”1500余公斤,销售给蒲城县及周边县(市、区)的面粉加工厂,非法牟利9万余元。
犯罪嫌疑人路某,从2009年5月开始向澄城县及周边县(市、区)的多家面粉厂销售“过氧化苯甲酰”,共销售袋装的1000余袋,箱装的“过氧化苯甲酰”500箱,非法牟利12万余元。8月14日,渭南市公安机关又集中对渭南市12个县市区104家面粉厂进行取样送检,共查获“过氧化苯甲酰”2235公斤,添加机器46台,查获含有“过氧化苯甲酰”的面粉33万余公斤,涉案总价值117万余元。
六、汉中市略阳县公安局侦办的梁某某等制售假蜂蜜案
2015年6月18日上午,略阳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民警经过前期摸排,在县城关镇同心村陈家沟社蚕桑站对面韩某某、梁某某出租房现场查获疑似掺假的蜂蜜94桶6622.6公斤,同时查获假冒“花粉”17.85公斤、添加剂“日落黄”0.4公斤、“柠檬黄” 0.55公斤,民警随即将二人抓获。
经查,犯罪嫌疑人梁某某从1980年开始在略阳从事蜂蜜收购、批发、零售生意,由于所收购的蜂蜜色泽不好难以出售,梁某某于2013年初从甘肃徽县购买了“日落黄”、“柠檬黄”等添加剂,伙同韩某某在略阳县对劣质蜂蜜进行染色,随后将染色后蜂蜜在略阳火车站市场附近进行销售。截至目前,共销售蜂蜜1000余公斤,获利30余万元。
七、延安市志丹县公安局侦办的曹某某等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今年以来,志丹县公安局治安大队主动出击,组织大队全体民警利用两周的时间,对全县范围内的早餐包子店进行集中排查。排查中发现,有曹某某、牛某、向某、张某某、曹某等五家包子店非法添加含铝“泡打粉”制作包子并销售。治安大队民警对现场发现的泡打粉及制作的包子样品依法进行提取,并送往相关检验鉴定部门进行检验。经检验,所提取送检的五家含铝泡打粉及包子样品的铝含量均超出了国家规定标准。
经查,自2013年以来,犯罪嫌疑人曹某某、牛某、向某、张某某、曹某在生产销售包子过程中,为了卖相好,发面过程中非法添加含铝“泡打粉”,五家包子店共计销售额达68万余元。
八、西安市公安局未央分局侦办的程某制售假食盐案
2015年8月13日,西安市公安未央分局接群众举报,在城北农贸市场附近有人用工业用盐加工食盐贩卖。接报后,未央分局食药侦大队立即联合徐家湾派出所民警在其辖区北三环城北农贸市场停车场内将正在进行食盐交易的嫌疑人程某等2人抓获,现场共查获假盐90大袋,共计约2.4吨。
经嫌疑人程某交待,民警又在区盐务部门工作人员的配合下在沣东新城周吴村内一间农宅内将正在进行食盐加工的其他嫌疑人员杨某等4人抓获,现场查获工业盐原料25吨和一批加工设备,涉案价值达20万余元。程某等人对其非法加工食用盐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九、西安市公安局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支队侦办的张某某等制售假药案
2014年11月初,市食药监局向市公安局移交案件线索:“西安市莲湖区西北一路,陕西秦晋中医糖尿病研究所涉嫌生产销售假药及有毒有害食品”。西安市公安局高度重视,立即抽调精干警力,与市食药稽查局工作人员成立专案组侦办。
专案组民警通过对嫌疑人张某某在西安、石家庄、太原、兰州、内蒙等地的诊所、合作医院、药房中出售的药品及保健品提取化验,确认其中有5种添加了有毒有害物质,并将9种未注册的保健品以处方形式以药品出售。
同时,办案民警6次赴山西忻州定襄县对嫌疑人张某某家族制售窝点进行摸排,全面摸清了犯罪嫌疑人张某某等人非法生产、销售假药及有毒有害食品的事实。
十、西安市公安局食药侦支队侦破的全省首例假冒微整形药械案
2015年1月初,西安市公安局食药支队接群众举报称,有人私自开设美容室用非正规产品肉毒素为他人整容,造成患者面部、皮肤等部位出现过敏、面瘫等症状。经初查发现该美容工作室由方姓女子经营,且无任何资质证照并给大量患者非法注射非正规的肉毒素和玻尿酸。
西安市公安局食药侦支队迅速成立专案组立案侦查,经调查发现山东济南丁某某通过微信等方式联系其在北京、深圳的上线购买肉毒素和玻尿酸等美容整形产品并囤积在济南的家中,后通过顺丰快递销售至方某等下家从中获利。经过专案组半年内的调查取证,2015年4月3日专案组先后赴北京、济南等地成功破获此案,端掉非法生产、存储和销售的黑窝点5处,经审查该犯罪团伙交易金额共300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