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10月1日正式实施的新《食品安全法》,进一步深化我市食品药品监管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以下简称“两法衔接”)工作,切实解决好案件移送中存在的重难点问题。9月8日,乐山市人民检察院犯罪侦察监督处在市食品药品监督稽查支队组织召开了食品药品监管“两法衔接”工作研讨会。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食药局等联席单位相关人员参加了研讨会。
会上,该市食品药品监督稽查支队和市公安局、检察院等刑事司法部门就加强行政权力运行平台建设、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合力、强化食品药品安全刑事责任的追究等问题进行了研究探讨。同时,各联席单位成员针对当前有些违法者“怕关不怕罚”的情况,就新《食品安全法》对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经营病死畜禽、违法使用剧毒、高毒农药等屡禁不止的严重违法行为,以及近年来食品药品典型案例、违法特点和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困难等新情况、新问题进行了分析交流。
通过深入细致的研究交流,各联席单位达成一致共识,执法部门判断违法行为是不是构成刑事犯罪,如果构成犯罪,就直接由公安部门进行侦查,追究刑事责任;在明知不构成刑事犯罪的话,则由行政执法部门依法进行行政处罚,采取通报的形式报市检察院和市公安局,一般案件结案后再移送,特殊情况,无权限介入时,也可在案件调查中进行移送。(王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