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中秋节”期间我县月饼的安全质量监管,维护节日期间老百姓食品安全。我局根据《关于开展2015年“中秋节”月饼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黔食药监食生发〔2015〕286号)文件要求。8月20日到9月7日,我局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对本辖区所有生产小作坊、月饼经营户开展监督检查。
此次专项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是:一是对生产小作坊的厂房、车间、仓库进行突击检查,检查是否有原辅料进货、销售等记录,产品标签标识标注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是否对原辅料进货进行索证索票,严格检查肉类、蛋黄类馅料月饼生产加工单位肉和蛋黄原料的来源;二是小作坊周围环境、生产场所和设施卫生状况是否满足基本条件要求,月饼生产加工从业人员的健康管理状况;三是重点检查使用陈馅制作新月饼、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篡改标签中生产日期、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等违法行为,严禁对出售过的月饼回收加工,对超过保质期的月饼和逾期剩余的馅料必须予以销毁。四是对月饼经营户所经营的月饼进行索证索票、产品检验报告检查、严格防止购进来路不明的月饼,确保中秋月饼市场的稳定。
在检查过程中严格执法检查,对发现购入的原料来源可疑、进料和成品数量明显不符或销售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立即采取措施依法调查处理;对企业未严格执行原辅料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出厂检验等各项制度的,依法责令其限期整改;对生产现场发现“脏、乱、差”现象严重或整改不到位的,依法责令其停产整改;对存在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此次专项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226人(次),检查超市3家,小作坊5家,经营户103户,并向食品经营者宣传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同时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月饼时请注意查看产品的保质期是否过期、产品是否变色、是否霉变、产品道是否有异味。如发现所购月饼过期、变质等食品安全问题,请拨打12315、12365、12331进行举报投诉。(杨宏荣;向本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