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陕西食安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在线投诉
网站眉顶图
首页 | 资讯中心 | 消费警示 | 食品时政 | 法律法规 | 企业风采 | 食品科技 | 安全示范 | 食品与法 | 饮食安全 | 地方报道 | 茶馆奇闻 | 美食中国 | 饮食文化 | 展会
公告 | 消费动态 | 教你一手 | 食品鉴别 | 名录大全 | 校园饮食 | 中华名号 | 热点聚焦 | 农业动态 | 特色食品 | 专家提醒 | 健康提示 | 食安动态 | 权威公示 | 果蔬
您当前位置:陕西食安网 >> 地方报道 >> 浏览文章
天津开展食品药品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
来源:中国食品安全报    更新时间:2015年08月31日    关注度:     【字体:

本报讯 张丽群 李向春 修小文 吴国惠 记者刘向军 发自天津 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发生后,天津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领导同志分别带领16个检查组深入该市16个区(县)135家企业和单位,指导推动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津南区市场监管局立即行动,周密部署,在辖区范围内对食品生产经营及餐饮服务单位开展食品安全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确保公众饮食安全。

一是对食品生产企业进行拉网式排查,二是加大对农村集贸市场的检查,三是加大对餐饮服务环节的检查力度,对辖区78家工地食堂进行了彻查,对18家不符合要求的建筑工地食堂提出整改要求,对3家无证照饭店予以取缔。同时,津南区市场监管局动员月坛学生营养餐有限公司向灾区免费提供3500份总价值8万余元的营养配餐。

武清区食安委、食安办专门召开会议,研究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和相关活动食品安全保障问题。

一是抓紧部署,第一时间下发通知,开展隐患排查。二是协同市场监管局等主要职能部门,对食品安全“重点环节、重点单位、重点品种”开展联合执法大检查。三是积极发动各界力量,加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食品安全是大家的事,食品安全监管不能光靠有限的执法力量,在这样的特殊时期,武清区食安办积极发动社会力量,加强社会宣传和引导,尤其是利用食品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鼓励群众参与到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中来,积极提供线索和意见建议,让广大群众与监管部门一道,形成广泛社会共治,并且已经收到了良好效果。

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按照各项工作与部署,沉着应对、快速反应,组织食品药品执法人员全力以赴、迅速投入到灾后食品药品安全应急保障工作中。

为确保食品药品安全,该局在每个点位派驻2名现场监督员进行驻点监督保障,重点点位派驻快速检测车,履行食品药品安全保障职责,落实各项保障任务。成立由分管领导为组长,各相关处室为成员的巡查组,每日对各临时安置点、医疗救助点进行巡查, 杜绝高风险食品和不合格药械出现,保障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为保证前线官兵及各点位用餐安全,该局联系辖区有资质配餐企业为前线及安置点送餐,派驻快速检测车、2名监管人员和4名快速检测人员对企业进行驻点监督保障,对配餐企业的食品原料及成品开展快速检测,对生产过程进行现场监督,克服各种苦难,夜以继日地保障每日三餐饮食安全。受爆炸事故影响,救助点卫生条件状况一般,该局在每个点位均设有食品安全提示牌,及时提醒各救助点位人员注意用餐卫生,考虑前线官兵没有餐前洗手的条件,主动联系相关企业在配餐的同时提供免费消毒湿巾,确保前线官兵身体健康。

为确保药品、医疗器械使用安全,该局对涉及受灾群众救治的医疗机构、救助安置点、药械捐赠点等地进行了走访检查。要求安置点相关负责人员对使用的药械进行严格审核,对于社会捐赠药械进行登记,确保受灾群众用药用械安全可靠。对辖区内5家医疗机构进行巡查,了解统计各医疗机构紧缺的药械品种,并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从全市调取药械品种,确保滨海新区各医疗机构药械储备充足。

经统计,共有90余家企业送餐15600余份,该局联系配餐企业送餐8270余份,收到来自社会捐赠药品48批,医疗器械24批次,货值共计997万余元。

截至目前,天津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共出动执法人员236人次,检查医疗机构、药械捐赠点24家次,药械110批,开展食品现场快速检测47批次,共保障25870余人次用餐安全。

分享到:
更多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上一篇文章:陕西建乳制品白酒生产企业质量安全受权人制度
下一篇文章:安庆市召开食品药品监管新闻发布会
陕西食安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本站原创”的信息作品,版权均属于本网所有。如偶有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注明"来源:“www.cnfdn.com.cn陕西食安网”。如需要经常性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事先与本 网联系。违反上述声明,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文稿内注明“来源:XXX”的文章,均转载自其他媒体,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根据“文责自负”的原则,转载该文章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的负责。
③ 如因本网发布的作品内容涉及版权或存在其他问题,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关于我们会员专区诚聘英才联系我们帮助信息电子商务在线投诉纠错留言网站导读友情链接
© 2001-2023版权所有 陕西食安网 |网管QQ| 345615198 1960375031 1405218651
本网特聘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技术支持:【善微云】
陕ICP备2023002380号-1

陕公网安备 610196020002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