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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出台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来源:中国丽水网    更新时间:2015年05月28日    关注度:     【字体:

 近日,我市出台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更好地规范和指导餐饮环节食品安全事故的处置工作。细化事故分类。在上级食品安全特别重大(I级)、重大(II级)、较大(III级,又细分为III--1级,III--2级)、一般(IV级)事故的基础上,将“造成伤害人数在30人以下,且未出现死亡病例的”,单列为“其他餐饮食品安全事故(V级)”,此举有利于基层应对、规范处置事故。明确职责分工。根据事故处置需要,市场监管部门的事故调查处理和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流行病学调查同步进行,相互密切配合,建立密切的信息互通机制;明确了事故调查中由卫生行政部门调查机构人员采样,事发地市场监管部门协助并出具采样文书。设立事故处置专家库。充分利用现有执法队伍专业技术人员的专长,建立专家库,应急时组建技术咨询组,承担评估风险、技术咨询、提出建议、指导事故处置的职责。更加具体规定适用范围。事故中涉及传染病疫情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相关规定开展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市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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