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备案性管理办法,对小作坊的日常监管做了明确规定,进一步消除食品安全监管盲区,促进全市食品生产加工产业健康发展,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科科长于忠波说:“我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数量多、规模小、分布散、条件差,从业人员的文化程度不是很高,食品安全风险尤为突出。针对这种状况,我们制定了《烟台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告知性备案管理办法》,从4月1日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全面铺开小作坊的备案管理和登记发证工作。”
在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监管中,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始终坚持“监管、规范、引导、便民”的指导思想,既加强监管、保证安全,又引导规范、方便群众。于忠波说:“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辖区内小作坊的监督管理,建立小作坊登记台账和业户档案,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和宣传教育。指导小作坊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督促其落实到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之中,不断提高食品质量安全水平。”在监管工作中,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食品标识管理作为重要内容,严禁小作坊违反《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于忠波说:“小作坊食品需要包装的,应使用简易包装。简易包装上应当标明食品名称、净含量、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不得在简易包装上标注虚假信息。”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还将加大抽检力度,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认真受理举报投诉,推动食品安全全社会共治。于忠波说:“市食药监局力争在2015年上半年完成辖区内主城区、城乡结合部、乡镇驻地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备案发证工作,9月底之前,完成辖区内所有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备案工作,对小作坊的规范化管理实现100%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