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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西扎实推进食品药品行刑衔接工作
来源:国家食药监总局    更新时间:2015年03月19日    关注度:     【字体:

广东省

近日,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公安厅联合召开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座谈会,通报近期查办的食品药品大案要案,讨论研究2015年联合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的重点任务和工作计划、两部门联合发布案件查办信息的有关事项,以及进一步完善联合执法办公室工作机制的相关意见。双方一致同意,两部门要进一步深化合作,坚决打击制售假劣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努力保障食品药品安全。

会议指出,近年来,广东省公安厅和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密切合作,始终保持了对制售假劣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打击态势,组织全省查处了一批制假售假大案要案,取得了较好成绩,两部门要进一步完善业务联系与沟通交流机制,形成打击合力;要加大联合办案的力度,按照“追根查源,斩断利益链条,摧毁其再生能力”的目标要求,重拳出击,彻查一批大案要案。同时,要加强信息发布的合作,探索建立联合召开案件新闻发布会制度,联合发布案件相关信息。

广西区

近年来,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加强与公安等部门的合作,不断延伸食品药品监管触角,从重、从严、从快打击食品药品领域违法犯罪行为,合力为百姓安全饮食用药保驾护航。2014年,全区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共查处食品药品案件3394起,移送司法机关查处98起,结案23起。

一是成立联合执法机构。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自治区公安厅共同成立“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自治区公安厅打击制售假劣食品药品违法犯罪领导小组及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组织开展相关投诉举报和情报信息的研判工作,研究制定相应的打防措施。其中7个市局、2个县局建立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机构。

二是强化协作配合。加强与各级公安部门的沟通、协调,共同做好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落实好案件线索共享、联合立案、协同查处、联合督办、统一发布案件信息等工作机制。目前,全区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均与当地公安机关建立了打击制售假劣食品药品违法犯罪机制。

三是强化信息互通。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定期将制假售假行政处罚的信息汇总提供给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对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移送的案件和线索,及时通报和反馈相关查处情况。

四是强化联合行动与联合督查。不断完善与公安部门联合执法、联合行动、跨区行动的工作机制,始终保持对制售假劣药品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

五是定期举办法律研讨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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