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卫生新闻网讯 为进一步加强对食品小摊贩的管理,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青州市食药监局四措并举,加强对小摊贩的监管:
一是实行亮牌上岗。青州局专门制作了“青州市食品安全监管公示”牌,公示牌包括:食品经营实名备案证,食品安全承诺书,食品原料、添加剂使用名目公示,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等四个方面,每个摊贩必须亮牌上岗。现已发放公示牌157个,预计年底实现全覆盖。
二是实行小摊贩备案管理制度。加强调研,摸清小摊贩底数、经营规律和存在问题,实行食品流通摊贩备案管理制度;监督指导食品摊贩建立并严格执行食品经营自律管理制度,落实经营者主体责任。摸排出小摊贩435家,已实名备案397家,备案率达到91%。
三是强化市场主办方责任。明确农贸市场为重点整治区域,监督市场主办方严格审查食品摊贩入场资格、经营条件等,督促市场主办方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加强市场内小摊贩的管理。海天市场、东方商贸城、瓜市批发市场等10处较大规模市场已签定食品安全公开承诺书。
四是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相结合。落实监管巡查责任,增加日常监管巡查频次。积极开展食品小摊贩经营专项整治工作,对销售假冒伪劣、含有毒有害物质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依法严肃查处。目前,已检查小摊贩921家次,责令整改31家次。(王 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