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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三部门联手 下大力治理农村食品市场
来源:长城网    更新时间:2014年09月06日    关注度:     【字体:

  长城网9月5日讯(记者 刘昆鹏 通讯员 史文娟)记者5日从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河北省政府食品安全办、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印发《开展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2014年9月上旬至12月中旬,在全省范围内集中开展为期3个月的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行动。

   各级各有关部门将对全省农村食品市场进行全面排查,梳理风险隐患,着重对农村食品加工小作坊、农村现场制售、农村食品批发市场和主要辐射农村地区的食品批发市场等农村食品源头进行治理,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农村食品市场突出问题。

   据了解,“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内容包括:

   严厉打击无证无照行为,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资格。通过强化对农村食品生产、流通经营、餐饮服务等的日常监管,严厉打击无证无照生产经营行为,着力规范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资格。

   严厉打击销售、使用无合法来源食品和原料违法行为,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采购活动。针对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者索证索票意识不强,进货验收和记录不全等突出问题,重点针对农村食品小作坊、小超市、小摊贩、农家乐、小餐饮,并将农村地区食品流动摊贩或向农村食品经营供货的游商登记造册,纳入食品安全监管范围。

   严厉打击生产经营侵权仿冒和“五无”食品违法行为,规范食品包装标签标识管理。针对农村食品市场存在的假冒和仿冒知名品牌,制售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无食品生产许可、无食品标签的“五无”食品等突出问题,加大农村市场巡查力度,坚决查处农村食品市场生产经营侵权仿冒和“五无”食品违法行为,严肃清除一批违法食品生产经营者。

   严厉打击生产经营“两超一非”等劣质食品行为,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过程。加大对农村地区或面向农村地区生产的食品,严厉打击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违法行为,严厉查处销售超过保质期、腐败变质食品,或以超过保质期、腐败变质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等违法行为,依法及时查处和处置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中发现的问题食品,严防问题食品再次流入市场。

   此次整治行动,农村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现场制售、流通经营户、食用农产品经营户、食品销售固定摊贩、流动摊贩,以及餐饮服务经营企业、中小学食堂、建筑工地食堂等均在摸排治理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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