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陕西食安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在线投诉
网站眉顶图
首页 | 资讯中心 | 消费警示 | 食品时政 | 法律法规 | 企业风采 | 食品科技 | 安全示范 | 食品与法 | 饮食安全 | 地方报道 | 茶馆奇闻 | 美食中国 | 饮食文化 | 展会
公告 | 消费动态 | 教你一手 | 食品鉴别 | 名录大全 | 校园饮食 | 中华名号 | 热点聚焦 | 农业动态 | 特色食品 | 专家提醒 | 健康提示 | 食安动态 | 权威公示 | 果蔬
您当前位置:陕西食安网 >> 地方报道 >> 浏览文章
网友手绘“京味儿”小吃走红 不少食客按图索骥
来源:中国新闻网 李馨    更新时间:2014年08月16日    关注度:     【字体:

  点击浏览下一页

  点击浏览下一页

  点击浏览下一页

  网友“张杰客”手绘的“京味儿”美食。

  配照片的美食攻略并不稀奇,你见过配画的美食攻略吗?老北京炸酱面、京八件儿、卤煮……画纸上,各种老北京小吃惟妙惟肖,旁边还配上俏皮的评语。

  近日,80后网友“张杰客”的一组名为“京味儿”的手绘作品走红网络,不少食客按图索骥,走街串巷寻找美食。

  网友称“看了就想马上去吃”

  “张杰客”介绍,每画好一幅新作品,他便发布到微博上同大家分享,“想向世界推荐老北京小吃。”

  在一幅表现老北京“涮肉”的作品中,“张杰客”用画纸的右半边画了一个铜锅,铜锅内配有葱花、姜、枸杞、鲜嫩的羊肉片等。画面中,炭火烧得通红,锅内的水冒着小泡泡。铜锅四周摆放着糖蒜、萝卜白菜丁、煮花生米,小菜旁还配着品尝后的评语—“萝卜白菜丁,酸辣爽口”。画纸左半边,则介绍了老北京铜锅的配方。

  “画的老北京特色小吃惟妙惟肖,让人一看就有马上去吃的冲动。”网友赵小猫说。

  不少官方微博转发并评论

  这组“京味儿”手绘作品不仅引得网友热捧,也吸引了不少官方微博对其进行转发并评论。

  东城区的官方微博“北京市东城”曾转发他的12幅画作,并写道:“张杰客用彩色水笔手绘了老北京民间传统美味小吃,传统京味儿不容错过,看着美美的画儿,周末来个老北京美食行吧”。

  对话

  “画一道菜一般只需15分钟”

  谈及手绘这组作品的初衷,昨日,“张杰客”说,此前出去旅游时发现一些城市会把当地特色食物做成好玩的纪念品,很受游客欢迎。他觉得北京在这方面的东西比较少,就想做出具有北京当地特色、有意思的东西,因为自己喜欢美食,也喜欢画画,所以就一边品尝老北京的特色美食,一边把它们画下来。

  画之前会看美食攻略

  新京报:画第一幅“京味儿”作品,是什么时候?

  张杰客:2011年夏天画的第一幅作品,一直到现在,还在不停地品尝,不停地画。第一幅作品画的是“庆丰包子铺”,因为在家附近,比较方便。

  新京报:什么样的店你会选择画下来,店里的食物怎么选择呢?

  张杰客:画一幅作品前会大量地查阅资料,选择最具北京特色、大家都喜欢去的店,去吃之前还会看很多人的美食攻略,然后选择店内最受推崇的食物来画。

  新京报:画一幅作品需要多长时间?

  张杰客:完成一整幅作品需要查阅很多资料,然后再加上自己的心得体会,最长的一次一整幅作品我断断续续画了一年。不过,一般的情况下画一道菜,我只需要15分钟左右。

  新京报:一般你到餐厅是先画再吃,还是先吃再画?

  张杰客:我喜欢菜端上来后,趁热尝一小口,看看味道怎么样,然后当场就把它们画下来。只是好多时候画完了画,菜也凉了。在我看来,如果把它们拍下来回家画,感觉就不太对了。

  已画了42幅老北京美食

  新京报:你画这些画有酬劳吗?

  张杰客:目前为止,没有同任何一家餐厅沟通过,画老北京小吃完全是自己兴趣。我喜欢画画,也喜欢多尝尝北京特色美食,亲戚朋友问起来,我也知道推荐哪家。曾有餐饮公司找我给他们画画,我不喜欢就没做。

  新京报:是在哪里学习的绘画?

  张杰客:从小我就喜欢画画,高考前在辅导班学过一段时间,不过上班后工作内容与手绘无关,所以一休息我就出来走走画画。

  新京报:老北京小吃系列完结了吗?下一步打算做什么?

  张杰客:2011年开始一直到现在,一共画了42幅老北京特色美食,故事还未完结,下一步打算继续探索北京那些有故事的店,继续画。

  新京报记者 李馨

分享到:
更多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上一篇文章:陕西传统小吃拟推行标准化生产 市民疑会好吃吗?
下一篇文章:陕西省临潼开展景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陕西食安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本站原创”的信息作品,版权均属于本网所有。如偶有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注明"来源:“www.cnfdn.com.cn陕西食安网”。如需要经常性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事先与本 网联系。违反上述声明,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文稿内注明“来源:XXX”的文章,均转载自其他媒体,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根据“文责自负”的原则,转载该文章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的负责。
③ 如因本网发布的作品内容涉及版权或存在其他问题,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关于我们会员专区诚聘英才联系我们帮助信息电子商务在线投诉纠错留言网站导读友情链接
© 2001-2023版权所有 陕西食安网 |网管QQ| 345615198 1960375031 1405218651
本网特聘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技术支持:【善微云】
陕ICP备2023002380号-1

陕公网安备 610196020002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