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首次制定的《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2014版)》(以下简称《目录》)昨日发布。
这份旨在治理“城市病”的未来产业发展的“舍弃”清单,涉及147个行业种类,包括东、西城区禁止新建和扩建高校、大型医院、批发市场等项目,居民楼内禁止新增餐饮店、洗衣店等。本市10个相关主管部门将依照《目录》清单,审查新增项目和市场主体。
全市和功能区分别制定产业“禁令”
《目录》涉及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商务委、市住建委、市交通委、市教委等十个部门主管的十几个行业门类,包括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教育等。在具体的管理措施上,《目录》分成两份清单,一份是适用于全市范围的新增产业“禁令”,另一份则是适用于四类功能区,即首都功能核心区、城市功能拓展区、城市发展新区、生态涵养发展区的差异化“禁令”。其中,第二份清单中的四类功能区要在执行全市层面管理措施的基础上,执行各自的管理措施。
全市产业“禁令”涉及147个行业种类
全市范围内的新增产业“禁令”,总共涉及147个行业种类(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制造业方面,全市禁止新建和扩建酒类、饮料类及烟草类制造,以及皮革、毛皮及其制品、制鞋业,电车、摩托车和自行车等制造业,全部被“禁”。在餐饮方面,全市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和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饮食服务。教育领域,本市将不再扩大高等教育和中等职业学校教育的办学规模,不再新设立普通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两类学校也不再新增占地面积。体育和娱乐业领域,《目录》明确全市范围内禁止投资建设高尔夫球场。
东西城须执行322项禁限措施
在执行全市的“禁令”基础上,作为首都功能核心区的东城区和西城区,另有322项(指行业种类)禁限管理措施。包括一律禁止新建和扩建高校、大型医院和批发市场;禁止新建房地产开发经营中的住宅类项目、酒店、写字楼等大型公建项目(高端产业功能区除外)。核心区内对于高校的“禁令”,除了禁止新建之外,还要求校内也不得扩建。
在对城市功能拓展区(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的差异化管理措施中,主要包括五环路以内不再批准建立政府办综合性医疗机构,不再增加政府办综合性医疗机构床位总量;东、西、北五环路和南四环路以内,禁止新建酒店、写字楼等大型公建项目(高端产业功能区除外),禁止新建展览类设施等。
通州、顺义、大兴、昌平、房山等城市发展新区的“禁令”包括,禁止新建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等。门头沟、平谷、怀柔、密云、延庆五个生态涵养发展区则要求除中关村分园区外,禁止新建和扩建制造业等。
《目录》执行将先自查再政府把关
《目录》发布后,将如何监督各项具体措施的执行?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录》涉及的产业类型较多,涉及到的部门也很多,每项具体的管理措施规定后都有对应的主管委办局名单,这些委办局将具体负责该项产业规定。
《目录》在具体执行上,分为企业自查和政府把关两个步骤,首先各类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在新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和进行各类市场活动时,必须先对照《目录》进行自查。其次,由政府来把关,市、区两级相关项目审批和企业注册登记等主管部门在执行办理程序时,必须依据《目录》先予审查。
新闻内存
《目录》将适时修订
《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2014版)》为本市首次制定,目的是从源头上对高耗能、高耗水、高污染的“三高”产业,进行限制,从而对过度集中的城市功能进行疏解,解决本市在不断发展中面临的人口过多、交通拥堵、水资源短缺、大气污染形势严峻等问题。新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和新设立各类市场主体,都必须执行《目录》。
《目录》由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商务委等10个相关部门共同制定。《目录》制定过程凝聚了社会各方面共识。2014年3月份《目录》形成初稿后,数次召开部门、区县专题研讨会,广泛征求了专家、企业、行业协会的意见。5月底,市人大、市政协分别召开了专题征求意见会和专题协商会,100余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参与了《目录》讨论,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此次制定的《目录》为2014年版,今后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首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适时进行修订。文/本报记者 林艳 制图/陈波
解读
三级医院将压缩中心城区院区规模
市卫计委表示 全市75%三级医院位于中心城区 医疗资源今后将向远郊倾斜
本报讯(记者 刘洋)针对《目录》中的“在五环路内原则上不再批准建立政府办综合性医疗机构,不再批准增加政府办医疗机构床位总量”要求,市卫计委相关负责人昨日向北京青年报记者表示,目前本市75%医疗资源聚集中心城区,今后将压缩三级医院中心城区院区规模。
75%医疗资源聚集中心城区
市卫计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本市医疗卫生资源布局主要是上世纪末确定的,符合当时的城乡居民医疗卫生的需求。但从北京地区目前医疗卫生资源布局上看,约一半三级医院在三环内,75%的三级医院集中在中心城区。随着城市快速发展,城市新区、新城快速增加,在新城区居住,在中心城区看病,无形之中增加了交通拥挤和看病的成本。
在医疗卫生资源布局已经不能适应城市快速发展的需要的情况下,此次卫计委提出“两个不再批准”,目的是合理配置医疗卫生资源,为城乡居民能够公平地享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提供保障。
三级医院将压缩中心城区院区规模
针对中心城区不再新建综合性医疗机构,本市将主要采用三级医院举办分院、提升扩大分院服务能力和规模、压缩中心城区院区规模等步骤,逐步实现中心城区优质医疗资源的向外疏解。
同时,今后各区县将继续统一规划区域内由三、二、一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组成的跨行政隶属关系、跨资产所属关系的医疗联合体,辐射附近居民。
远郊区县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将加强
“五环内不再批准建立综合性医疗机构”的要求出台后,也有不少市民提出了对未来可能加剧就诊难问题的担忧。市卫计委表示,将进一步通过医疗卫生资源的调整配置,使远郊区县、城市新区等区域的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得到进一步加强。
据了解,今后北京将着力建立区域医疗中心、专科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的医疗服务体系,形成“社区首诊、分级就诊、双向转诊”的有序就医新格局。
对于郊区(县)的患者,今后还将着力提高远郊区(县)区域医疗中心的能力水平,使之尽快达到三级医院水平,加大中心城区优质医疗资源向新城转移力度。
居民楼内餐饮店因扰民常遭投诉
市环保局表示 其被禁的依据是《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本报讯(记者 周敬启)禁止在居民楼新建、改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店、干洗店和汽修店,昨天出台的《目录》中多项涉及大气污染治理。北京青年报记者从市环保局了解到,饮食服务、服装干洗和机动车维修服务这三类服务的共同特点是“扰民”,遭到居民投诉最为集中,因此被“重点照顾”。这些“禁令”的依据是《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相关条款。市民如发现身边有违规行为,可拨打12369投诉举报。
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3月1日正式实施的《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六十条规定:饮食服务、服装干洗和机动车维修等项目,应当设置油烟、异味和废气处理装置等污染防治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防止影响周边环境。同时,《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将违反相关规定的罚款额度大幅提升。目前不少居民楼内底层驻扎着餐饮店,旧商业楼无专用烟道,该负责人表示,针对已有的这些餐饮店、干洗店、汽修店,严禁其改扩建。环保部门强制要求其安装油烟、废气净化设备,如常见的伸出楼外排油烟及异味的白色金属管。市、区两级环境监察队将加强巡查,同时欢迎市民拨打环境监察热线12369投诉举报。
中戏等五所高校将不得在校内扩建
市教委表示 本市高校发展由增量变增质
本报讯(记者 安苏)“本市不再扩大高等教育办学规模,不再新设立普通高等学校,高等教育学校不再新增占地面积”,对于《目录》在高等教育方面提出的明确要求,北京青年报记者从市教委了解到,这些举措都意味着,本市高校发展将由原来的规模扩大、数量增加向质量提升进行转型。
同时,目前在首都功能核心区域内,还有中央戏剧学院、中央音乐学院、北京协和医学院、外交学院、北师大北校区等高等教育学校以及这些高等教育学校的继续教育学院,今后,这些学校将不得在校内进行扩建。
东西城禁止新建普通商品房
市住建委表示 其原因是为配合人口疏解战略 突出核心区定位
本报讯(记者 赵婷婷)《目录》规定在首都功能核心区禁止投资和经营建筑业。北京青年报记者从市住建委获悉,东城、西城等首都功能核心区域内将禁止新建普通商品房、酒店和写字楼,这既能突出首都功能核心区的定位,也是配合本市人口疏解战略等政策。
《目录》中指出,首都功能核心区禁止新建的房地产业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中住宅类项目(棚户区改造、危旧房改造、文保区改造除外),酒店、写字楼等大型公建项目(高端产业功能区除外)。
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称,这主要指除了保障房、棚户区改造之外的普通商品房,也就是说以后在东城、西城等首都功能核心区域内将禁止新建普通商品房、酒店和写字楼。这项要求主要是要突出首都功能核心区的定位,并配合本市人口疏解战略等政策。今后,北京市住建委将严格按照《目录》来执行,近期将制定相关落实措施,包括施工许可、企业资质等方面都会涉及。
链接
全市禁限新增产业目录(部分)
批发和零售业 禁止新建和扩建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批发(区域性);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批发(区域性);再生物资回收与批发
住宿和餐饮业 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饮食服务
房地产业 禁止新建容积率小于1.0(含)的住宅项目(文保区、风景名胜区风貌保护除外)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服装干洗;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机动车维修
教育 不再扩大高等教育办学规模,不再新设立普通高等学校,高等教育学校不再新增占地面积
文化、教育和娱乐业 禁止投资建设高尔夫球场
功能区禁限新增产业目录(部分)
首都功能核心区 东城、西城
批发和零售业 禁止新建和扩建批发市场;禁止新设立营业面积在1万平方米以上的零售商业设施
房地产业 禁止新建房地产开发经营中住宅类项目(棚户区改造、危旧房改造、文保区改造除外),酒店、写字楼等大型公建项目(高端产业功能区除外)
教育 高等教育不再校内扩建
卫生和社会工作 不再批准建立政府办综合性医疗机构,不再批准增加政府办综合性医疗机构床位总量
城市功能拓展区
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
批发和零售业 东、西、北四环路和南三环路以内,禁止新设立营业面积在1万平方米以上的零售商业设施
房地产业 东、西、北五环路和南四环路以内,禁止新建酒店、写字楼等大型公建项目(高端产业功能区除外)
卫生和社会工作 五环路以内,不再批准建立政府办综合性医疗机构,不再批准增加政府办综合性医疗机构床位总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