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禁铝令”下 含铝食品添加剂的踪影消失了吗?
西楚网讯 油条、馒头、面条、膨化食品……这些食品在我们生活中随处可见,但很多人也许并不知道,这些食品在加工过程中可能会使用含铝食品添加剂,长期食用对人体伤害很大。
本月,国家卫生计生委等5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调整含铝食品添加剂使用规定的公告》,规定从今年7月1日起,撤销酸性磷酸铝钠、硅铝酸钠和辛烯基琥珀酸铝淀粉等3种食品添加剂,不再允许膨化食品使用含铝食品添加剂,并调整硫酸铝钾和硫酸铝铵,即俗称“明矾”的使用范围。近日,记者走访宿迁市区多家油条店发现,明矾依然在使用。
油条店老板:有有,但是少,不多,没有是不可能的。
油条店老板:一点点不碍事,无矾的里面会放油条精,明矾比油条精好一点,这是一种古老的传统。
不少经营者告诉记者,油条里放明矾,这已经是约定俗成了,不过至于每公斤面粉里放多少量,他们没有一个统一的说法,大家也都是凭经验添加,由于知道明矾对人体有害,大家也都不敢多放,对此,多数市民似乎也都认同油条里加明矾这一做法。
市民:那是一种明矾,明矾进去起个膨胀用的。
市民:偶尔吃一回。
记者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在《关于调整含铝食品添加剂使用规定的公告》提到的5种添加剂中,硫酸铝钾和硫酸铝铵也就是统一俗称的明矾,是使用最多的含铝食品添加剂,过量摄入会影响人体对铁、钙等成份的吸收,导致骨质疏松、贫血,甚至影响神经细胞的发育。尽管此次国家卫计委等5部门联合下发的公告中提到,以小麦粉为原料制作的食品中,如包子、馒头等不得使用明矾,油炸面制品、面糊(用于鱼和禽肉的拖面糊)、裹粉、煎炸粉除外。但是要按标准使用含铝食品添加剂,油炸面制品之类加工过程中,明矾使用量每公斤面粉中最多不得超过100毫克,超量使用则属于滥用添加剂,一旦被查处到将会受到严肃处罚。
市食药局餐饮安全稽查处副处长沈永皊:在公告中明矾对于油炸面制品没有提出严格的限制使用,但是它对明矾作为食品添加剂做出了明确规定,不允许餐饮单位滥用食品添加剂或者超剂量使用食品添加剂。
为此,市食药局餐饮安全稽查人员也对市区多家餐饮单位的面点食品加工环节进行了检查,并指导宣传使用酵母、发酵粉、无铝复合膨松剂等替代明矾的使用。在市区一家餐饮店,面点师陈女士就给记者拿出了他们正在使用的无铝泡打粉。
餐饮店面点师陈女士:以前用明矾,因为不知道,后来检测了,上面传达不给用了,就不用了,那对人体有害的。
食品安全关系到我们每个人的健康,我们也希望所有的餐饮行业能够自觉、规范、合法使用食品添加剂,维护我们的健康。而对于违规滥用禁用添加剂的行为,我们也可以拨打12331投诉举报电话,参与监督和维权,食品药监部门更要加大对市场的监管,严处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