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陕西食安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在线投诉
网站眉顶图
首页 | 资讯中心 | 消费警示 | 食品时政 | 法律法规 | 企业风采 | 食品科技 | 安全示范 | 食品与法 | 饮食安全 | 地方报道 | 茶馆奇闻 | 美食中国 | 饮食文化 | 展会
公告 | 消费动态 | 教你一手 | 食品鉴别 | 名录大全 | 校园饮食 | 中华名号 | 热点聚焦 | 农业动态 | 特色食品 | 专家提醒 | 健康提示 | 食安动态 | 权威公示 | 果蔬
您当前位置:陕西食安网 >> 地方报道 >> 浏览文章
西安将对1.2万小餐饮进行改造
来源:西安晚报    更新时间:2014年04月11日    关注度:     【字体:

      小吃店、小饮品店的卫生情况一直让不少市民困扰担心。记者4月6日从市食品药监局获悉,即日起,西安市将对1.2万户“小餐饮”进行全面改造。改造涉及的不仅是饮食材料的安全与否、环境卫生的干净与否,还进一步约束从业人员的身体情况。此次特别向社会公布了改造标准,希望广大市民监督。

整治重点

学校医院小区车站周边等区域

据了解,此次改造提升工作中的“小餐饮”,是指西安市内有固定食品加工制作场所和就餐场所,符合餐饮服务“即时制作、即时消费”的基本特征,加工经营场所面积在150平方米以下的小型餐馆、小快餐店、小吃店、小饮品店等各类餐饮服务单位,以及西安市内集贸市场和早、夜市内、外,摆设桌椅、提供餐饮服务,且不具备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基本条件的单位和个人。

市食品药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提升改造,学校周边、医院周边、旅游景区(点)、车站周边、集贸市场、住宅小区、中心街道、交通要道沿线小餐饮集中的区域为整治重点。据统计,目前分布在西安市的“小餐饮”约有1.2万户。

餐馆选址

至少距离污染源25米以上

此次改造明确规定,餐饮店选址与污染源要有25米以上的隔离距离,操作间与用餐间分设,操作时必须做到“三隔离”,即生熟隔离、成品与半成品隔离、食品与生活用品隔离;对经营地方风味品种单一的面皮店、包子店等,可不设操作间,但要有1.5米以上与顾客隔离的设施。

操作间

要有“五柜一灯”

操作间具备“七有”:有上下水,三池(洗菜、洗肉、洗碗)分设分用;有“五柜一灯”:冰柜(冰箱)、消毒保洁柜、原料储存柜(架)、食品添加剂专柜、更衣柜,操作间内有紫外线灯;有罩式抽油烟设施;有非手动带盖垃圾桶;有防蝇、防尘、防鼠设施(做到:遇门加门帘,见窗加窗纱);有生、熟分用分放的刀、案(墩)、容器等用具;有统一明显的食品操作区域和设备设施分区、分类标识,各功能区布局合理。

从业人员

头发不得外露不留长指甲

对于从业人员,要求身体健康并佩戴有效健康证明,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应保持良好个人卫生,头发不得外露,不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戴饰物;严格执行晨检制度,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人员,应立即离开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督导检查

市民发现问题可电话举报

西安市食品药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从4月底开始至8月底,全市将展开持续检查,成立若干个督导检查组采取划区包干,对“小餐饮”改造提升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对于基本条件不具备、设施极差、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隐患、整改仍达不到要求或不积极整改的小餐饮,坚决取缔关停。市食药监局希望市民发现问题拨打12331举报。

分享到:
更多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上一篇文章:北京水价听证代表建议完善奖惩机制 奖节水罚浪费
下一篇文章:湖北食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出台 明确12项制度
陕西食安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本站原创”的信息作品,版权均属于本网所有。如偶有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注明"来源:“www.cnfdn.com.cn陕西食安网”。如需要经常性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事先与本 网联系。违反上述声明,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文稿内注明“来源:XXX”的文章,均转载自其他媒体,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根据“文责自负”的原则,转载该文章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的负责。
③ 如因本网发布的作品内容涉及版权或存在其他问题,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关于我们会员专区诚聘英才联系我们帮助信息电子商务在线投诉纠错留言网站导读友情链接
© 2001-2023版权所有 陕西食安网 |网管QQ| 345615198 1960375031 1405218651
本网特聘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技术支持:【善微云】
陕ICP备2023002380号-1

陕公网安备 610196020002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