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陕西食安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在线投诉
网站眉顶图
首页 | 资讯中心 | 消费警示 | 食品时政 | 法律法规 | 企业风采 | 食品科技 | 安全示范 | 食品与法 | 饮食安全 | 地方报道 | 茶馆奇闻 | 美食中国 | 饮食文化 | 展会
公告 | 消费动态 | 教你一手 | 食品鉴别 | 名录大全 | 校园饮食 | 中华名号 | 热点聚焦 | 农业动态 | 特色食品 | 专家提醒 | 健康提示 | 食安动态 | 权威公示 | 果蔬
您当前位置:陕西食安网 >> 地方报道 >> 浏览文章
白酒行业不能发“酒疯” 清醒发展是关键
来源:新华网    更新时间:2014年03月09日    关注度:     【字体:

 去年7月底销售环节出现一次离职潮后,今年春节过后,郎酒集团再次曝出不少员工辞职。据悉,郎酒集团工人的离职和薪水有关。一些离职工人反映,去年,伴随着酒厂效益下降,一线工人的年终奖大幅下降,不少人看淡郎酒集团前景。

  其实,效益下降不仅只有郎酒集团。中国酒协副秘书长兼白酒分会秘书长宋书玉2月25日在成都参加“2014中国国际酒业博览会新闻发布会”时就认为,“白酒业已进入深度调整期。”

  对白酒业深度调整的原因,五粮液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唐桥一语道破:“酒企要走下‘神坛’适应市场,‘禁酒令’下,白酒消费格局发生巨变。‘禁酒令’只是诱因,根源还是内功没练好。”他在3月6日参加全国两会并接受媒体采访时说:“3年前我就当着全国许多同行说过,白酒业已开始发‘酒疯’,必须冷静下来。”

  唐桥关于白酒业已开始发“酒疯”的话,让记者联想到两年前国内名酒正竞相涨价时的一件事。一天,随一位朋友参加一次聚会,做东的朋友从车上搬下一箱6瓶装五粮液,一人面前放一瓶,用的还是喝茶用的大杯子。记者当即就说,朋友聚会何必喝这么高档的酒,也没必要拿那么多。做东的朋友盯了记者几秒后悄悄地说:“不喝高档酒,别人还以为我混得不好,不拿那么多,大家喝不尽兴,我这脸往哪儿放?”几轮互敬下来,四个人面前的酒已所剩无几,记者带着羡慕的神情问坐在左边的一位:“你们的酒量怎么这么好啊!”他压低声音并凑近记者耳边说;“你没看我都去了几趟洗手间了。教你一招吧:喝一杯就去趟洗手间,用手扣喉咙,吐了。”

  此事让记者很久难以释怀——消费者也在发“酒疯”。原来,“朋友”聚在一起喝酒喝的是面子,所谓面子不过是建立在报销基础上的,所谓的酒量不过是跑洗手间跑出来的!当晚躺在床上,越想越不是滋味:每往杯子里倒一瓶酒,无异于一踏踏的钞票往马桶里仍;无异于“脸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民”洒下多少汗水种出的粮食被倒进了马桶里。

  从某种意义上讲,如果“禁酒令”是白酒业深度调整的诱因的话,那么,“禁酒令”是一场及时雨,它从根本上断然扼制并摧毁了依靠面子消费、公款消费等畸形消费构筑起来的白酒消费大厦,让白酒的价格回归到它真正的合理区间。

  “酒疯”过后当清醒。在白酒不断涨价的前几年,不止消费者在发“酒疯”,酒企、地方政府、员工似乎都在发“酒疯”。酒企恨不能天下人都喝酒,个别地方政府为了税收和就业也恨不得人人喝酒,酒企员工为了自己的福利也巴不得人人喝酒。而且都希望酒价一涨二涨连三涨。事实上,这是不可能的事。再好的酒也还是酒,不管是金粮银粮还是钻石粮酿出的酒还是酒,其商品属性决定了它的价值区间,超越了价值的商品最终总要回归到其价值范围。

  当然,白酒业进入调整期,并不是白酒业就没有了希望,唐桥认为,“官酒”模式不可能持续,当务之急是认真理解、积极响应、坚决支持“禁酒令”,让白酒回归理性,回归市场,回归消费者,回归正常利润。正如唐桥所说,白酒业的希望就是变“名酒”为“民酒”。只要是接地气、让广大老百姓消费得起的酒,就是有希望的酒。新华社记者吕庆福

分享到:
更多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上一篇文章:新疆沙湾县食药监局迎接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督查组检查指导工作
下一篇文章:鲜果价涨生意淡 猪肉回落多人买
陕西食安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本站原创”的信息作品,版权均属于本网所有。如偶有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注明"来源:“www.cnfdn.com.cn陕西食安网”。如需要经常性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事先与本 网联系。违反上述声明,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文稿内注明“来源:XXX”的文章,均转载自其他媒体,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根据“文责自负”的原则,转载该文章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的负责。
③ 如因本网发布的作品内容涉及版权或存在其他问题,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关于我们会员专区诚聘英才联系我们帮助信息电子商务在线投诉纠错留言网站导读友情链接
© 2001-2023版权所有 陕西食安网 |网管QQ| 345615198 1960375031 1405218651
本网特聘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技术支持:【善微云】
陕ICP备2023002380号-1

陕公网安备 610196020002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