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卫生工作发展不平衡,医疗卫生人才短缺,医保政策不统一,基本药物配送不到位……今年,省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上,关于山西省基层医疗改革的相关问题,委员们提出了15件提案。其主要涉及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基层药物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乡村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巩固完善等五个方面内容。
12月6日,由山西省政协副主席卫小春带队,对《关于推进山西省基层医疗改革的建议》办理情况进行督办。针对委员们提出的建议,省卫生厅副厅长谢红做了工作汇报,她表示:“今后,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纳入全省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体系,加大督查考核力度,确保各项医改政策落在实处。”
存在问题:医保政策不统一
“看病难、看病贵”一直是百姓热议的老话题,推进基层医疗环境改善是医疗卫生改革的重要举措。近年来,山西省基层医疗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在艰难中探索,在探索中前进,虽已有明显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解决。
如医保政策不统一,不少委员表示,现有的农村合作医疗、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医保三种医疗保险在起付线、封顶线、报销比例、门诊统筹等方面都不尽相同,导致城乡差别和不平等现象。
甚至出现因部分药品因价格低、用量少,虽多次点击采购但配送企业不积极,甚至拒送,导致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出现药品少、药房空等问题,影响正常的医疗服务。此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编制不足,人才队伍结构不合理,优秀卫生技术人才引进难、留住难。
此外,部分委员提出,有些农村卫生基础设施落后,且多数乡镇卫生院和社区服务中心站的硬件设施建设离省卫生厅的标准还有一定差距,已不能满足医疗服务的需求。
办理情况:县级医院医改试点总县数达83个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2010年,山西省在高平市和平鲁区启动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以来,不断扩大试点范围,目前改革总县数已达83个,占到全省总县数的70%。省政府及相关部门出台了有关县级公立医院综合管理“1 5”配套文件,明确了破除“以药补医”、重构补偿机制的改革方向。截至2013年11月底,83个县(市、区)的试点医院全部取消了药品加成,实行了零差率销售。
83个试点县共确定了215个重点建设专科。为推进城市大医院对口帮扶,山西省组织了35所三级医院进行对口支援,采取托管、组建医疗联合体、区域协同、派驻管理团队等多种方式,将先进管理经验“移植”到试点医院。
据介绍,山西省11个市、119个县的1467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被确定为公益性事业单位,由政府负责保障按国家规定核定的基本建设经费、设备购置经费、人员经费和其承担公共卫生服务的业务经费。对于社会力量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承担公共卫生服务,由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给予补助。
全省还开展了非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试点工作,建立了以省为单位的统一招标、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结算、统一监管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采购新机制,中标药品价格与国家最高零售限价相比下降56.6%。目前,基本药物在全省基层医疗机构的到货率稳定在90%左右。
医改以来,山西省启动实施“村覆盖、乡达标、县提高”工程,累计争取专项建设资金41.82亿元,共支持10大类1381个医疗卫生机构项目建设,解决了6971个行政村无卫生室的问题,消除了卫生室“空白村”,为全省2.8万个村卫生室配备了不低于5000元的基本医疗设备,在全国首家实现了村卫生室全覆盖。先后对1000余所规划内的乡镇卫生院进行了改扩建,为445所中心卫生院配备了具有急救功能的巡回医疗车。今年,全省还新增社区机构66所,覆盖人口达900余万。此外,对102所县(市、区)级医院进行了新建或改扩建,全省县级综合医院112所,90%达到了二级甲等水平。
同时,对床位使用率不高、有闲置床位的医疗机构进行了整合调整,共核减编制床位1.3万余张,为床位短缺地区、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以及儿童、中医、精神卫生、传染病防治、老年护理、康复等薄弱专科医疗机构发展预留了空间。
今年,20类重大疾病保障工作在全省所有统筹地区全面推开,部分地区还将儿童苯丙酮尿症、尿道下裂2种疾病纳入了保障范围。重大疾病医药费用实行单病种最高限额付费,不设起付线,新农合按实际发生医药费用的70%进行补偿。此外,山西省还在阳泉、运城两市开展了大病保险试点工作,最高支付限额将可达到40万元。
目标任务:医改将纳入目标责任考核
谢红表示,医改启动以来,山西省基层医改虽取得了明显进展,但还有一些难点问题尚未得到解决。为确保各项医改政策落在实处,今后,将把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纳入全省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体系,加大督查考核力度。
按照相关要求,省卫生厅对基层医改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盘点,对基层机构运行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行了集中排查,目前,正在研究制定有关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的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