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西县工商局务实开展“消费满意在云南”行动全力打造和谐泸西
自“消费满意在云南”启动以来,泸西县工商局始终把推进“消费满意在云南”行动作为全系统的重点工作来抓,并按照省、州局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积极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扎实推进“消费满意在云南”建设。
一、提高认识,全面夯实行动基础。泸西县工商局党组结合工商职能和全县实际,认真开展“消费满意在云南”行动调研,先后下发了《泸西县工商局关于深入开展“消费满意在云南·泸西行动”的实施方案》、《泸西县工商局流通领域商品“消费满意示范店”创建活动工作实施方案》和《泸西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流通领域商品“消费满意示范店”认定管理办法》等,为开展实施“消费满意在云南”行动夯实基础。
二、部门协同,共同共建和谐泸西。1月25日,“消费满意在云南”活动正式启动,县政府副县长张华出席并发表讲话,同时会同县工会、妇联、共青团、卫生、质检等部门召开泸西县“消费满意在云南”活动献言献策座谈会,邀请了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个体代表等参加,并发放“消费满意在云南”活动倡议书100余份。
三、突出职能,扎实推进体系建设。以“四个体系”建设为载体,着力推进 “消费满意在云南”行动,进一步提升消费维权效能。
一是推进12315行政执法体系建设。抓实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进商场、进超市、进市场、进企业、进景区“五进”工作。在已建8个“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的基础上,新建“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6个,使我县“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确保了处理消费者投诉达到受理快、分流快、办结快的要求,使各项咨询、举报和投诉在可控、有序的状态下得到推进和落实,有效地回应了消费者的诉求。
二是推进行业自律诚信体系建设。进一步督促经营者落实自律制度和承诺制度,把“消费满意示范店”创建作为不断完善市场主体诚信建设的主导方向,经过申报选优、审核等,共授予县级“消费满意示范店”10个,并择优向州局上报州级“消费满意示范店”2个。
三是推进消费者申投诉制度建设。确定监管重点,有诉必接、有接必果。并认真做好“诉转案”工作。充分发挥“一会两站”的社会监督作用,积极引导“一会两站”参予消费纠纷的调解工作,始终做到大事小事一样重视,大人小孩一样热情,积极对消费者的投诉进行调查,核实,认真处理。对重大、群体申投诉不畏难,不言苦,不言累。今年以来,我县共受理处理消费者申投诉72件,调解处理率为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0余万元;共接待消费者来访、咨询60人次;发布消费警示、提示12次。
在推进“消费满意在云南”行动中,泸西县工商局始终把构建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作为建设和谐泸西的一项重要民生工作来抓,进一步加大打击和制止各种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加强产品质量监管和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努力构建更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全力打造理性消费、优质维权的和谐泸西。
泸西县工商局 王治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