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记者从吉林省食安办获悉,为保证食品药品安全,东丰县构筑食品药品安全责任网。
据了解,东丰县从建立三级平台四级网络、完善监管档案、落实监管责任等基础性工作抓起,有效解决县级监管部门“管得着、看不到”,乡镇政府及村委会“看得到、管不着”的问题,实现监管无盲区。
建立“三级监管平台、四级监管网络”,形成“县级抓大案要案、乡镇执法巡查、村组信息报告”的监管体系。在县、乡、村三级成立食品药品监管组织机构。成立县食品化妆品稽查分局、乡镇“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站”和“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本乡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在行政村成立“食品药品安全协管站”。同时,构建“县、乡(镇)、村、组”四级监管工作网络,在全县229个行政村聘任了229名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在各村民小组聘任了1862名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员,负责食品药品安全信息收集、上报工作。
完善“两个基础档案”,形成“零距离监控、精细化监管”的工作机制。建立监管业户档案。对全县14个乡镇882户餐饮服务单位、91个流动厨师、33个流动大棚车都建立了监管档案。乡镇监管站工作人员、村协管员、信息员定期深入企业、村屯、住户,及时了解食品药品安全动态,第一时间向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供详实的动态信息。
建立《居民食品药品安全信息档案》。与县卫生局共同建立了覆盖全县14个乡镇的《居民食品药品安全信息档案》。充分了解居民对安全饮食用药的普遍需求,积累农村饮食用药安全监管经验,最大限度地防控和遏制食品药品安全隐患的发生。实现了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进村入户到人。
落实“三级责任”,形成“目标层层分解、任务层层考核、动力层层激发”的监管格局。实行“谁管辖、谁负责”的层级负责制度,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用责任来强化监管工作、约束监管人员、激励工作干劲。县政府与乡镇政府、乡镇政府与各村委会、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乡镇监管站、乡镇监管站与村协管站逐级签订《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责任书》,并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纳入目标管理考核,建立政府、部门、乡、村四级考核机制,制定考核办法,出台考核细则,实施“一票否决”。进一步从体制机制上加强食品安全的网格化监管、链条化防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