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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查封11家黑作坊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更新时间:2013年08月26日    关注度:     【字体:

白树友 本报记者 周余涛

  从合法渠道购来的猪肉,却在自家的作坊里使用松香和沥青给猪肉“美容”,近半年多时间,陕西省西安市胡家庙一个水产海鲜市场内11家黑作坊,用这种方式每天生产1吨多问题猪肉,出售给便民早市和餐馆。日前,民警一举抓获17名涉案人员,查封了11家非法经营的店铺。

  今年8月初,胡家庙派出所的民警接到群众举报,称胡家庙兴工路水产海鲜市场内,有一些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猪肉制品的黑作坊,每天用松香拔毛加工猪头肉和猪腿肉,还有一些黑作坊用工业用亚硝酸盐加工卤肉制品。

  经过侦查,民警发现兴工路水产海鲜市场确实有10余家非法加工点,涉嫌非法生产经营猪头肉和猪下水。调查中民警还了解到,这些非法加工点的经营者大都来自河南,从今年2月份开始,就有几家店铺开始非法生产加工猪肉,后来逐渐增加到10余家。“他们每天晚上12点多开始从外边拉进猪肉原料,凌晨3点多开始进行生产加工,凌晨6点开始向外批发销售。10多家黑作坊每天非法加工和销售各种猪肉可达1吨多。”胡家庙派出所民警说。

  8月10日凌晨4时许,在公安新城分局的统一部署下,胡家庙派出所、治安大队、处突应急队共出动50余名民警联合行动,对这些黑作坊进行了突击检查。民警当场查获正在加工的猪头1300斤,猪蹄370斤,猪下水630斤,用于加工猪肉的原料松香180斤,亚硝酸盐8斤。当场抓获涉案人员17名,查封店铺11家。

  参与行动的民警称,加工点的地上,到处都摆着猪肉,环境非常恶劣,卫生条件很差,散发着阵阵臭味。“这些黑作坊使用的工业松香、亚硝酸盐等加工原料,都是法律明令禁止在食品加工中使用的,其中亚硝酸盐还是致癌物质。”办案民警说,在查获的亚硝酸钠的包装上,明确注明亚硝酸钠为有毒品,不可直接食用。

  据办案民警介绍,这些黑作坊购进猪肉后,再用松香、亚硝酸盐等对猪肉进行加工处理,有的肉被加工成卤肉制品,还有一部分只是进行简单的清洗和煺毛,然后进行批发销售,主要销往一些便民早市和餐馆,还有一部分则流向其他的猪肉制品黑作坊。

  目前,警方已将查获猪肉和加工原料集中销毁,案件还在进一步的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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