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市区小餐饮整规工作动员会上获悉,《襄阳市区小餐饮整规标准》已正式公布,2014年3月1日前,未达标的小餐饮店将全部关停。
按照《襄阳市区小餐饮整规标准》规定,餐饮店食品加工经营场所应设在室内,操作间内不得设置卫生间;操作间面积应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操作间与就餐场所面积之比≥1:2.5;操作间地面平整、无破损、不积水,采用防滑的水磨石或地板砖等铺设;接触食品的设备、工具、容器、包装材料等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要求;烹调场所采用机械排风;食品处理区设置存放废弃物或垃圾的容器等。
据了解,目前市区共有1200余家小餐饮店。8月23日前,我市将按照“提升一批、规范一批、淘汰一批”的原则,对市区符合餐饮服务“即时制作、即时消费”基本特征、门店经营面积在80平方米以下的小餐饮店实行拉网式排查。凡不符合《襄阳市区小餐饮整规标准》的,一律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达标的,坚决予以取缔或劝其转行。
副市长丁亚琳在会上要求,市食品药品监督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城管局、市环保局等单位要各司其职,整体联动,监督小餐饮店建餐饮原材料进货索证和台账制度,监督豆芽等初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出店占道、污染道路环境卫生等行为,给市民创造一个安心、安全的就餐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