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食品经营企业严格实行“一店一档”,将有关信息录入系统;同时将保健食品“一店一档”纸质档案报送至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备案登记之后才可依法经营保健食品。为全面掌握全市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基本情况,保证保健食品的质量安全,菏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保健食品经营企业“一店一档”建档工作。
近日,菏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印发了《关于加强保健食品经营备案登记管理的通知》,并经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备案批准,对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实行备案登记管理。
《通知》规定,菏泽市行政区域内从事保健食品经营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办理保健食品经营备案登记,并承担保健食品安全责任。县、区保健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具体承担对管辖区域内保健食品经营单位或者个人经营保健食品的备案登记管理工作。
《通知》要求,保健食品经营企业严格实行“一店一档”,企业应将有关信息录入“山东省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监管信息系统”,并将保健食品“一店一档”纸质档案报送至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由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予以备案登记之后才可依法经营保健食品,对未办理保健食品经营许可备案的经营户要求立即下架所销售的保健食品。
此外,对原持有卫生行政部门核发的食品卫生许可证经营保健食品的,其许可证继续有效至相关法律法规出台;持有工商行政部门核发的食品流通许可证经营保健食品的,准许其依法经营保健食品。(记者 董梦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