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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方不配合 南宁食品添加剂销售实名制有名无实
来源:当代生活报    更新时间:2013年05月09日    关注度:     【字体:

广西新闻网记者 冯耀华/文 徐天保/图

 

  核心提示

  从5月4日起,《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正式施行。《解释》提到,超限量或者超范围滥用食品添加剂,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也应定罪。然而,如何监管食品添加剂滥用,一直是个难题。两年前,南宁市工商部门试行销售食品添加剂“实名制”进行监管。然而,记者近日探访食品添加剂市场发现,由于经营者和买家都不愿意配合,而工商部门对不实行的商家又没有法律依据进行处理,使这一制度形同虚设。

  体验:

  不用登记就可以买到添加剂

  南宁市的南京路、中华路、华西路是食品添加剂销售较为集中的地方,这里众多的食品添加剂专营店铺汇集了国内众多的食品添加剂品牌。5月7日,记者以一名饮食店老板的身份来到这里体验购买食品添加剂。

  在中华路某大型食品原料店里,当记者走进时,一位店员热情地迎上来招呼记者。问清记者想买的是制作馒头包子的添加剂后,店员把记者带到了货架边逐一进行介绍。“在你们这里买添加剂要不要登记身份资料呢?”记者随口问道。

  “不用的,我们这里没这个规定。”店员回答。

  “工商部门不是规定要登记的么?”记者再问了一句。此时,店员立刻改口道:“如果你想登记也可以,随你便了。”

  随后,记者又来到了南京路上的一家食品原料经营店。询问了一瓶添加剂的价格后,记者同样问店员,是否需要登记身份证信息时,店员也说“不需要”。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购买食品添加剂时,没有哪家店铺主动要求记者登记身份信息,只有当记者提到销售实名制时,店员才勉强答应登记信息。

 

  调查:

  商家买家都不愿意配合

  2011年5月,南宁市工商局印发关于《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切实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明确规定了从入市把关、日常监督、溯源机制三方面切入,建立食品添加剂实名销售制度的做法。卖给了谁、卖了什么、卖出去多少,食品添加剂经营者必须要有据可查。应该说,这一做法,对食品安全的溯源十分关键。然而,到了市场上,为何部分经营者不实行这一规定呢?

  在中华路加油站旁的一家食品添加添加剂经营店里,墙上张贴着“购买食品添加剂请出示身份证”的字样,同时还附带张贴着食品添加剂销售使用的相关规定,但店员马先生说,虽然贴出了相关提示,但真正出示身份证的人很少。“如果你问客人拿身份证出来登记,他不会给你;如果硬要登记,客人肯定就走人了,到别的店买去了,你不卖人家卖”。

  马先生还说,即使真的登记信息,这个做法也没什么用。“如果人家用假名字假地址留给你,这样的信息有什么用呢?”他说,客人对登记身份证信息比较抵触,“他们说,为什么买别的东西不需要身份证件,凭什么买添加剂就需要?”

  另一家食品添加剂店的店主陈先生则说,一般他们也很少主动去问客人登记身份信息,这是因为怕给自己带来麻烦。

  一位正在店里采购的顾客告诉记者,“如果我来买,我也不愿意留身份信息,谁知道他们拿我这个信息去会不会泄露呢?”

  说法:

  对不实行商家难监管

  5月8日上午,南宁市兴宁区工商局副局长丁玮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坦言,对食品添加剂的实名制监管“比较尴尬,难度较大”。

  难点一,客户担心登记个人身份信息后,万一造成信息泄露,谁来对泄露的后果负责?难点二,实名制购买添加剂是试行的制度,并没有上升形成为行政法规,没有相应的罚责,对不遵守规定的经营者没有处理依据,造成监管断档。“只有公安机关才有查验身份证的权力,如果客户不愿意提供身份登记,经营者也没有强制力强迫客户进行登记。”丁玮说。

  此外,添加剂销售实名制虽已实行了2年,但政府有关部门在推动这个措施时,广泛宣传的力度仍不够,不少人并不知道买个添加剂还要进行身份登记,当店员对顾客提出这个要求,顾客会觉得很突兀,不愿接受。丁玮表示,目前,工商部门在具体的监管实施中,只有不断地对经营者进行引导、劝说,加强市场的巡查监督。对于销售实名制实施2年是否达到预期效果时,丁玮表示是“打了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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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新闻网记者 冯耀华

  核心提示

  一位客人走进他的店铺,点名要买添加剂“日落黄”用于制作烧鸭,他却说:“国家有规定,日落黄不能用在烧鸭身上,我建议你不要用。” 客人听到他的建议,却转身到别的店铺买去了。

  开店十几年来,他自称守住了自己的经营底线,常劝导客人不要滥用食品添加剂,而为此丢掉了很多送上门来的生意。他说自己在这一行内特别“孤清”而另类。

  “你千万别写上我的店名和名字,否则我就麻烦了。”接受记者采访时,他再三要求道。他的身份是一家食品添加剂经营部的老板,出于对采访对象的尊重,记者在这里只能用一个假名字“李诚”代替,也不再点他的店名。

  顾客上门

  他要做“思想工作”

  李诚的店铺位于南宁市南京路上,他代理着国内很多食品添加剂的知名品牌,在业内也算是老资历了。5月7日下午,当记者走进他的店铺时,他刚把一对中年夫妇客人送走,这对夫妇在他店里买了一大袋添加剂。

  这时,一名斜挂着背包的中年男子走进来,问道:“有没有‘落日黄’卖?”

  “落日黄是什么东西?拿来干嘛用的?”李诚没听懂,因为他店里确实没有叫这个名字的添加剂。

  “就是做烧鸭用的,让烧鸭的颜色更好看一些。”客人解释道。

  “哦,你说的应该是‘日落黄’吧?”知道了客人的用途后,李诚却坐着不动,没有为客人找货,而是做起了客人的“思想工作”:“国家食品卫生标准有规定,‘日落黄’只能用在果冻、饮料、糖果等食品中,不能用在肉制品中,如果你要做烧鸭,我建议你最好不要添加这些东西,这是违法的,轻则罚款,重则坐牢。”

  客人听到李诚的劝说,“哦”了一声,没有买他的货,走了。

  坚持底线

  半小时内失去两单生意

  刚送走一个,不一会儿,又来了一个客人,他问李诚:“有没有什么东西加上去让炒的菜看上去更靓一些的?”

  李诚说:“我知道你想要的是什么,人工色素是不能用在水果蔬菜上的,国家有法律规定,我建议你还是不要再找这些东西了。”

  客人听完也走了。

  不到半个小时,就失去了两单生意,“你店里不是有货吗?为什么要跟人家说这些?把人都吓走了。”记者问李诚。

  “我宁可丢生意,我也要说。”李诚说,每个进店来买添加剂的人,我都要问他们是买来干什么的,知道对方什么用途后,我会告诉顾客添加剂的用量,哪些领域能用,哪些不能用。“像刚才那个做烧鸭的,连买的添加剂叫什么名字都不知道,你指望他能按量使用吗?”不过李诚知道,他这样做未必有用,“很多人听到我说这么多规定,不在我这里买了,到别的店去照样能买到。”李诚坚守着作为一个有德商人该有的品格,但在利润面前,很多同行选择的是妥协,他因此觉得自己在行业内是“孤清”的一类。

 

  商人心愿

  希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李诚开始销售食品添加剂始于1996年,自己学的又是与食品有关的专业,可以说算是个半个专业人士了。记者事后查阅了《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李诚对两位客人所提建议准确无误,可见他对添加剂的使用知识掌握很专业。

  “一些店老板看到有人来买东西就卖,从不问客人拿去干什么,添加剂的使用规定没有很好地进行宣传,这就增加了添加剂被滥用的概率。”李诚坚称自己在同行看来可能有点“傻”,但他说他有自己的经营底线。李诚说,作为商人,自然以追逐利润为第一目标,但作为一名专业的食品添加剂经销商,他希望这一行业健康有序地发展下去。

  “我不奢望客人听到我的建议后会全部按我说的去做,也许他听了之后,买回去照样会滥用,但我觉得说了总比不说的好。” 他说,食品添加剂行业现在被市民误解,甚至被妖魔化,这与部分经营者不守秩序有关,他希望有更多的同行增强自律意识。

  编辑有话说 为坚守底线的商人叫好!

  “斯商,不以见利为利,以诚为利;斯业,不以富贵为贵,以和为贵;斯买,不以压价为价,以衡为价;斯卖,不以赚赢为赢,以信为赢……”看过央视一套播出的商帮大戏《新安家族》的人,也许还记得剧中“鸿泰钱庄”这样的商训吧。“鸿泰钱庄”里的学徒们每天都要大声地背诵,直至领会精髓、融于血液、深达灵魂。而这商训,不仅是新安商人的道德底线,更是中国传统的商道精神和文化精神的具体体现。

  本文提到经营食品添加剂的南宁商人李诚,面对主动上门的顾客,不是见钱眼开,而要了解顾客买的食品添加剂是做什么用的,发现顾客的行为“不对劲”,会做一番“思想工作”,劝阻顾客勿滥用添加剂。这样一来,他失去了一些生意。他也因此被业内视为另类。在这里,笔者要为李诚的做法叫好!因为他坚守了一个商人的底线!

  何谓底线?底线,就是最低限度的、不可逾越的界限。底线是道德和法律准则,是做人的根基。底线,对每个人来说都是生命之线。普通公民失去底线就有可能走向犯罪道路;政府官员失去底线就会贪赃枉法;商人失去底线就会见利忘义,扰乱市场秩序……

  李诚作为一名普通的商人,在利益面前能守住底线,他不是另类,而是所有商人的榜样!

  无论你我从事什么样的工作,都应像李诚一样——守住自己的底线!

  (赖远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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