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陕西食安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在线投诉
网站眉顶图
首页 | 资讯中心 | 消费警示 | 食品时政 | 法律法规 | 企业风采 | 食品科技 | 安全示范 | 食品与法 | 饮食安全 | 地方报道 | 茶馆奇闻 | 美食中国 | 饮食文化 | 展会
公告 | 消费动态 | 教你一手 | 食品鉴别 | 名录大全 | 校园饮食 | 中华名号 | 热点聚焦 | 农业动态 | 特色食品 | 专家提醒 | 健康提示 | 食安动态 | 权威公示 | 果蔬
您当前位置:陕西食安网 >> 地方报道 >> 浏览文章
家禽行业省级补助标准出台 强制扑杀每只补助10元
来源:扬子晚报    更新时间:2013年04月27日    关注度:     【字体:

       自禽流感发生以来,家禽业受到重大冲击,针对广大养殖户最关心的补贴问题,昨日,江苏省农委和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下达扶持家禽业发展省级补助经费的通知》中给出了明确的回复。

  通知规定,“对检测发现并经农业部确认H7N9禽流感阳性的家禽实行强制扑杀,由各级财政给予一定补偿,具体补贴办法执行苏财农〔2004〕92号规定补贴标准。”扬子晚报记者查阅了该92号文《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经费管理暂行办法》,文中明确了对因强制扑杀而受损失的养殖者给予补偿,“禽流感扑杀补贴标准为:鸡、鸭、鹅每只补助10元。”

  此外,通知也规定,对规模养殖场实施病死家禽无害化处理,按照鸡、鸭、鹅1元/只,鸽、鹌鹑0.5元/只标准给予补助。所有的补贴经费由省财政对苏南、苏中、苏北地区分别补助40%、60%、80%,其余部分由市、县(市、区)财政承担。(记者 王赟)

分享到:
更多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上一篇文章:栖霞市工商局“造势、强力、增效”加强果袋市场监管成效明显
下一篇文章:新疆焉耆县工商局开展五一食品安全大检查
陕西食安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本站原创”的信息作品,版权均属于本网所有。如偶有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注明"来源:“www.cnfdn.com.cn陕西食安网”。如需要经常性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事先与本 网联系。违反上述声明,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文稿内注明“来源:XXX”的文章,均转载自其他媒体,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根据“文责自负”的原则,转载该文章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的负责。
③ 如因本网发布的作品内容涉及版权或存在其他问题,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关于我们会员专区诚聘英才联系我们帮助信息电子商务在线投诉纠错留言网站导读友情链接
© 2001-2023版权所有 陕西食安网 |网管QQ| 345615198 1960375031 1405218651
本网特聘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技术支持:【善微云】
陕ICP备2023002380号-1

陕公网安备 610196020002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