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郴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查获“乐力钙氨基酸螯合钙”等多种假冒保健食品。这些假冒保健食品分别为:1、乐力钙氨基酸螯合钙,其外包装标示保健食品批准文号为卫食健字(2003)第0311号,卫生许可证号为赣卫食证字(2008)第360982-200362号,合作企业为深圳市鸿泰隆实业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为樟树市红日保健品有限公司,规格为1.8g/片X60片,生产批号为20110903、20121202;2、阿胶补血口服液,其外包装标示保健食品批准文号为卫食健字(2000)第0639号,卫生许可证号为赣卫食证字(2008)第360982-200362号,合作企业为滕州市东方阿胶保健食品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为樟树市红日保健品有限公司,规格为250ml,生产批号为20110902、20121202;3、复合氨基酸口服液,其外包装标示保健食品批准文号为国食健字G20050979,卫生许可证号为赣卫食证字(2008)第360982-200362号,合作企业为力菲克药业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为樟树市红日保健品有限公司,规格为250ml/瓶,生产批号为20110902、20121202;4、复合氨基酸口服液,其外包装标示保健食品批准文号为卫食健字(1997)第398号,卫生许可证号为赣卫食证字(2008)第360982-200362号,合作企业为上海安人生物制品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为樟树市红日保健品有限公司,地址为樟树市福城医药园,规格为250mlX3瓶,生产批号为20121202;5、气血双补口服液,其外包装标示保健食品批准文号为卫食健字(2000)第0639号,卫生许可证号为赣卫食证字(2008)第360982-200362号,合作企业为滕州市东方阿胶保健食品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为樟树市红日保健品有限公司,规格为250mlX3瓶,生产批号为20121202;
上述产品经发函至江西省樟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核查证实,均为假冒保健食品,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郴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何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