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学生小饭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确保中小学生饮食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山东省学生小饭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薛城区食品药品监管分局根据学校周边“小餐桌”实际情况对学校周边“小餐桌”进行备案。该局将分三步对“小餐桌”实施监管。
第一步:从3月1日开始对学校周边“小餐桌”进行备案管理。分局发布公告,摸底调查,逐户督导规范,要求凡在学校周边开办“小餐桌”的经营者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局里备案。该局将对其经营情况进行认真仔细的梳理,建立健全监管档案,对符合条件的小餐桌予以登记、公示,并受理群众举报,接受社会监督,对不备案私自经营的“小餐桌”坚决予以取缔,为下一步的监管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第二步:根据餐饮服务监管工作安排,待小餐饮准入条件出台后,将按照“规范一批、整顿一批、取缔一批”的总体思路,结合薛城区实际情况,使小餐饮纳入正规化管理轨道。
第三步:落实“小餐桌”监督管理责任,加强学生小餐桌的日常监管,严格要求经营业主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制度、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餐饮具消毒管理制度等管理规定。努力消除学生餐饮不安全隐患。(毛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