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十二五”规划〉的通知》(国办发〔2012〕36号)精神,进一步完善河北省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增强食品安全监管能力,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食品行业持续健康发展,12月7日,河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国家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十二五”规划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据了解,《实施意见》围绕科学发展主题和全面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主线,阐明了河北省贯彻《国家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十二五”规划》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并结合该省实际,合理确定阶段性目标,提出了监管体制机制更加完善、配套法规和标准基本健全、监督管理手段明显改善、检验检测能力大幅度提升、风险管控能力显著增强、基层基础建设进一步加强等工作目标。
《实施意见》在落实《国家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十二五”规划》工作要求的基础上,提出了“十二五”期间河北省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建设的主要任务,即全面推进法规标准、综合协调、全程控制、监测评估、检验检测、应急处置、科技支撑、道德诚信、宣教培训等九大体系建设。同时,针对体系建设中的薄弱环节和急需解决的突出问题,谋划确定了农产品绿色提升计划支撑平台、食品安全监管队伍装备标准化、食品检验检测资源优化整合试点、省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体系、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平台、食品安全诚信数据库、乳制品质量安全预警模型、食品安全网格化监管等八个重点建设项目。
《实施意见》还强调了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政府工作考核目标,逐级细化分解建设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和进度安排,加大保障投入,强化指导衔接,推进示范创建,严格考核评估,确保如期实现各项目标任务。记者石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