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临近保质期食品管理制度(试行)》(以下简称《临保食品管理制度》)开始执行,“临保食品”销售行为将被全面规范。记者连日走访发现,与此前相比,宁波商场超市规范多了。
在天一乐购、万达沃尔玛、欧尚等大中型超市,临保食品专柜或专区均已设立,且提醒标识也较为明显。此前迟迟未响应明示行动的三江连锁超市也紧锣密鼓设立起了“临保”专柜。该公司一位负责人表示,三江超市11个县市区的105家大中型卖场均新设了“临保食品”销售专区。一些面积在200至300平方米的小型卖场,也加大了临保食品的明示力度。
根据《临保食品管理制度》规定:保质期在一年以上的(含一年,下同),临近保质期为45天;保质期在半年以上不足一年的,临近保质期为30天;保质期在90天以上不足半年的,临近保质期为20天;保质期在30天以上不足90天的,临近保质期为10天;保质期在10天以上不足30天的,临近保质期为2天;保质期在10天以下的,临近保质期为1天;国家有关标准允许不标明保质期的食品,不设临近保质期。
市工商部门表示,针对一些商场超市经常将临保食品和非临保食品混在一起销售的情况,工商部门将统一规范商场超市对临保食品的销售行为,要求食品经营者建立临近保质期食品销售管理制度,对一些不具备条件设立专柜或专区的超市商场,“要在待售的每份临近保质期食品上粘贴统一的‘临近保质期食品’标签。”
不少消费者在日常购物中碰到过商家搞促销,把临近保质期的食品作为赠品,并将其与正常保质期食品捆绑在一起销售的情况。捆绑时,生产日期“恰好”叠在一起,或者“恰好”把“买一送一”的粘纸粘在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限上面,让消费者无法现场查看。工商部门强调,捆绑搭售的食品临近保质期的,必须标明“临近保质期食品”,不得隐藏该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