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射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自2011年7月份,推行药监行政指导工作以来,已发出各类行政指导书361份,指导帮助97家企业规范了生产经营行为,并在强化服务意识、转变执法方式、提高工作效率等方面取得了明显的成效,较好地实现了监管、执法、服务三者的有机统一,受到了社会和企业的一致好评。
行政提示:急企业之所急
“多亏了药品综合监管科的行政指导提示书,不然的话我们就无证经营了,也免除了我们被罚款的可能。”2011年7月20日,射阳县洋马立康大药房的负责人王燕和盘湾三槐堂大药房的负责人王久胜说。
原来事情是这样的,射阳县洋马立康大药房和盘湾三槐堂大药房的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截至2011年7月30日,2010年6月根据上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统一部署,药品经营许可证实行全国统一编码,洋马立康大药房和盘湾三槐堂大药房同时换发了药品经营许可证,但是根据有关规定,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并没有改变,仍然延续了原证的效期,而由于他们的疏忽,认为刚换了新证,所以在药品经营许可证即将到期时,没有及时申请换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经营药品的,持证企业应在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内,向原发证机关申请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证过期,即意味着无证经营,无证经营药品行为的,依法予以取缔,没收违法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销售的药品(包括已售出的和未售出的药品)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该局药品综合监管科在部署行政指导工作时,要求对全县药品经营企业的证件效期进行了统一核查,发现了这一情况,他们及时通知企业,并在10天内,帮助这2家企业换发了药品经营许可证。“这得益于我们推行的行政指导工作。”该局药品综合监管科负责人陈艳说。
“这是我局推行行政指导工作的一个缩影。在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证件有效期到期;GMP、GSP认证和复认证;企业办理变更登记等手续时,我局会以送达、邮寄、电话、群发短息等形式友情提示企业及时办理有关手续,有效避免了企业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避免了企业受处罚的可能性,受到了广大企业的好评。”该局局长胡春曙介绍说。
行政辅导:想企业之所想
“县药监局的服务真周到,不让咱多跑路。”张为虎拿着散发在墨香的《药品经营经营许可证》说。“这不,我申请开办药店,只去药监局咨询了一趟,药监局给了我一张《药监行政管理辅导服务指导书》,按照服务指导书的指导。俺很快就将药店筹建好了,并一次通过了药监局组织的验收。让我少走了很多冤枉路。”
对于要新开办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该局根据企业开办的地点、规模等,通过《药监行政管理辅导服务指导书》的形式,一次书面告知企业筹建所需的材料以及验收所需要的材料。“贵单位(您)申请收悉,为指导您办理药品零售行政许可、审批等手续,请您及时向我局提供下列材料:一、筹建资料:拟办药店筹建申请、拟办药店负责人简历……二、验收资料:现场验收申请、药品经营许可证申请审查表……联系电话:82343856”。象这样的《药监行政管理辅导服务指导书》,仅今年以来,该局已发放了23份。
针对企业需要办理的各项前置手续,如《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企业员工《上岗证》等,该局也及时给业主下发《行政指导建议书》,为企业办理各项手续提供便利。
行政约谈:违规企业的“紧箍咒”
“我局在例行广告监测中,发现贵药店存在发布虚假药品广告行为,对此我局执法人员将于2011年12月19日上午在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科,约见贵药店负责人……”这是该局发出的一份约谈通知书。
“药品的虚假广告不但坑害消费者,而且也扰乱了广告市场,伤害的不仅仅是消费者,也极大地影响了企业自身的信誉。通过这次约谈,我深深地感到了虚假药品广告的危害性,我保证不再发布违规药品广告啦。”该县一发布违规药品广告的药店老板,在通过药监局的行政约谈后向该局约谈人保证说。
“诚信经营是企业的根本,诚信也是我们做人的基本素质,而且我们本身也是消费者,如果到处都是假劣产品,我们该如何生活呀?特别是药品,那是治病救人的东西,如果做虚假的宣传,那不是害人命吗?”这是该局副局长李传平在约谈一违规发布药品广告的药店负责人时的谆谆告诫。实施行政指导工作以来,该局已发出各类行政约谈通知书12份。现在违规药品广告在该县已经没有了市场。
该局通过推行行政指导工作,有效规范了企业的各项行为,帮助企业解决了燃眉之急,避免了企业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减少了企业受处罚的可能性,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理念。“行政指导是行政管理的一种手段之一,通过行政指导的综合性手段,来补充、完善行政执法,达到行政执法的目的,射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走在了全市的前列,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可以在面上进行推广。”去年10月,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薛为民在该局检查工作时,对该局开展行政指导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李传平)